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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badbman (bad man)》之銘言: : 寫程式最痛苦的莫過於找不到bug的code : complier也過了.... : 但是程式產生出的結果卻和自己想要的不一樣 : 除了上網問眾高手或求助於身旁的同事外 : 不知道有沒有那種專門幫人解bug的工作室或公司.... : 乾溫ㄋㄟ 就我個人debug的經驗是,我在開發程式,每完成 一個小部份就unit test,test沒問題,才繼續往 下開發另一個部份,最後再對整體部份做整合測試 ,我不是指原po,我看過太多人寫程式都是一口氣 寫完,run不出結果才開始debug,問題是程式若有 很多部份所組成,你很難知道是那部份出問題,最 後又得乖乖重頭看起,還有人自以為聰明,砍掉重 練 (搖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5.160.114
caml:這就是lisp的開發模式呀。寫好一個func,馬上211.150.231.194 06/12 09:21
caml:就可以測試。lisp really spoiled me211.150.231.194 06/12 09:22
horngsh:推TDD(Test Driven Development) 59.126.181.10 06/12 09:28
avhacker:應該是先寫測試程式,再做開發 140.123.19.235 06/12 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