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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drianshum (Alien)》之銘言: : ※ 引述《oohay (五黑)》之銘言: : : 我想singleton不能這麼做. : : 不贊成的理由是: 若你說一個final class是個singleton, : : 不過它的methods只要是開放的,就是對其他任何object與class都開放, : : 這對java程式來說,失去了很重要的基本要項--來自繼承的保護. : : Singleton class應該是一個可實體化的class, : : 它保證一次只有一個實體存在. : 人家的重點在於 : "控管 constructor 讓外界無法由 new 的方式產生任意個物件" : 而不是 "final class 是個 singleton" 吧? : 一向 "final class" 也不是 singleton 的特癥。 : 你確定你有看清楚 qrtt1 寫的是什麼? : Alien 若有問題應該是qrtt1本人來說, 而不是你來說吧,是嗎? 我只是表達出我的意見而已,不是嗎? 我不能夠表達我的意見嗎? 不管qrtt1寫的是什麼,不管有沒有看清楚, 我回應的是有關於最初原發問者的疑慮,有關singleton用java這樣做那樣做 算不算是個好方法. 此外,你真覺得qrtt1寫得才對, 我仍覺得有問題,而且問題與我上篇所寫一模一樣: 用final class方式做singleton會因為無法繼承, 而使得若公開介面,則對任何對象都公開. 這基本上是個有大問題的作法!!! 如果你要反駁,請針對我的問題反駁,而不是針對我"有沒有理解qrtt1"這點反駁. 沒有人是另一個人的精神導師. 請你尊重我的發言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225.226
PsMonkey:噗...誠如您的邏輯,你那篇文章也不該由 61.228.194.59 01/11 13:19
PsMonkey:你來說,應該是 FourDollars 跟 qrtt1 說 61.228.194.59 01/11 13:19
PsMonkey:再說,你質疑的是 qrtt1 的內容,那麼旁 61.228.194.59 01/11 13:20
PsMonkey:人想確定你是否了解 qrtt1 的內容也無不 61.228.194.59 01/11 13:21
PsMonkey:可。重點是... 沒人不准你發言,同樣的, 61.228.194.59 01/11 13:21
PsMonkey:你也不能限制別人的發言內容。 61.228.194.59 01/11 13:22
PsMonkey:(為甚麼會有人喜歡推文成章,好累 T_T) 61.228.194.59 01/11 13:22
march20:怎麼有火藥味 (亮眼鏡) 71.136.239.225 01/11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