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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到版規 不得回答非精神科的問題 保護令分為三種 通常保護令 聲請時機: 當被害人遭受家庭暴力,有必要聲請保護令時。 聲請權人: 被害人、 檢察官、 警察機關、 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 (高雄市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 聲請方式: 書面方式 聲請時間: 於上班時間為之。 救濟內容: 禁制令、遷出令、遠離令、暫時使用權、暫時監護權、 暫時探視令、給付令、防治令、其他 審理程序: 法院經開庭審理後核發。 有效期限: 一年以下,由法院酌定 。 違反保護令: 處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般性暫時保護令 聲請時機: 當被害人遭受家庭暴力,未達急迫危險情況,但確有安全 上之現時考量時。 聲請權人: 被害人、 檢察官、 警察機關、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高雄市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 聲請方式: 書面方式 聲請時間: 於上班時間為之。 救濟內容: 禁制令、遷出令、遠離令、暫時使用權、暫時監護權、其他 審理程序: 法院得不經審理程序或於審理終結前核發。 有效期限: 自核發起生效,於法院審理終結核發通常保護令或駁回聲請時,失其效力。 違反保護令: 處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緊急性暫時保護令 聲請時機: 當被害人遭受家庭暴力之急迫危險時 。 聲請權人: 檢察官、 警察機關、 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 (高雄市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 。 聲請方式: 以書面或得以言詞、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之方式聲請。 聲請時間: 於上班時間為之, 或得於夜間或假日為之。 救濟內容: 禁制令、遷出令、遠離令、暫時使用權、暫時監護權、其他 審理程序: 無須經審理程序,法院受理聲請後,除有正當事由外,將於四小時內核發 。 有效期限: 自核發起生效,於法院審理終結核發通常保護令或駁回聲請時,失其效力 。 違反保護令: 處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這是高雄家暴中心的資料 如果像你這樣的情況 通常會界定在家庭糾紛吧 比較難可以申請保護令 通常建議會是請你跟令弟說明溝通 如果真的無法溝通 可能就請父母親屬協助溝通控制吧 ※ 引述《springbrook (有書要賣請內閱)》之銘言: : 我的親弟弟每次在我情緒低落時 : 會用話激我 : 甚至動手打我 : 我已經看了一個禮拜的醫生了(不過是中醫) : 我很害怕 : 他常常在言語上羞辱我 : 又侵入我的房間拿走我的東西 : 所以想請問大家關於保護令的事情 :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243.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