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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Psychiatry 板規 2011/12/19 一、初犯刪文並警告一次,再犯水桶一週,達三次者水桶一個月。 1-1 意義不明,使他人產生閱讀障礙之注音文、火星文乃至任何無法析義之文字。 1-2 一行文、單篇文章少於20字(不含網址和非文字符號)。 1-3 請勿在Psychiatry發表無關精神疾病事務之文章。 1-4 禁止張貼恐怖、噁心、引人不悅之連結(由多數推文反應判定)。 1-5 徵友文,只允許徵求筆友,徵求目的須符合版旨,禁止限定性別。 二、初犯刪文並水桶一週,再犯水桶兩週,達三次者劣退並水桶一個月。 2-1 禁止於板上販售、轉賣、合購、徵求、交換各類處方用藥、疫苗...等。 2-2 人身攻擊、辱罵、毀謗、使用不雅爭議言詞、挑釁。 2-3 洗板、灌水、空白文、任何形式的嘲諷及流於非理性討論串。 2-4 未經同意轉載及節錄他人之個資、作品、水球、信件等內容。 2-5 文章內容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或PTT站規。 2-6 使用公告,回覆公告文,對公告有意見請回版主信箱。 2-7 帶入將他板事務、或私人糾紛帶到本板。 2-8 廣告文。 三、公告規勸,限時修改,違者水桶一週。 3-1 嚴禁未分類或自創分類之文章。 3-2 板主認定之爭議性文章。 3-3 使用容易引起誤會與不快之控制碼。 四、直接刪文不另行通知。 4-1 轉貼新聞請註明來源,每ID一天限發三篇,轉貼前請先檢查是否OP。 4-2 推薦與不推的文章,若有關醫院和醫師的內容,必須詳述原因。 4-3 不服判決,例如劣退文,麻煩站內信給板主,不得在板上討論。 4-4 非新聞類之文章轉入和版上文章轉出,每ID一天限轉三篇 五、直接劣退並永久水桶。 5-1 屢勸不聽者(違反以上任一板規被板主水桶三次以上)。 5-2 在板上慫恿、鼓動板友進行自殘、自殺者。 5-3 若以分身帳號進行以上違規行為,經查證屬實,相關帳號均加倍處份。 5-4 於推文和文章中鼓吹、引導暴力行為者。 5-5 由版主主觀判定為鬧版文者,如在推文中進行鬧版行為者亦永久水桶。 5-6 直接針對版友之精神疾患進行攻訐、嘲諷、辱罵之言論。 5-7 未經同意轉載及節錄揭露他人之個資、作品、水球、信件等內容,經受害者檢舉使其 產生精神壓力與創傷者。 六、版規施行細則。 6-1 規範若有未盡周延之處,板主可經修改並公告實施。 6-2 版務接受版友來信檢舉,但須附上完整文件證據。 6-3 簽名檔、暱稱、內文連結亦受本版版規規範 6-4 若發現文章有違規情形,請發站內信通知板主處理,勿用水球通知以免訊息漏看。 6-5 為維持版面秩序或因應緊急狀況,版主得自由心證處理,確切使用時機方式見版規七。 6-6 對版規和版務欲討論者請另開標題[版務]在版上討論。 6-7 版版主不得更動其他版主之判決,但對判決內容有任何疑問可寄信給任一版主,版主群 會針對判決內容提出討論。 6-8 鬧板、洗板、灌水、挑釁,此點由板主主觀認定。 6-9 版主之主觀意識認定部份,依版規文字字面意義執行,若版規不足則設置判例,版規判 例無法詮釋者,則增補條文,既往不咎。 6-10欲請求版主代PO文章者,仍見置底公告 七、版主自由心證使用時機和方式 7-1 版主針對特定事件公告,將使用自由心證處理時,版規七即立刻生效。 7-2 當版上出現異常大量發文,且文章內容非版上過去常見者。 7-3 同一時間大量出現異常發文量,且有共同關鍵字者。 7-4 其他對版面秩序及版友造成重大立即危害,無現行版規適用時。 7-5 版主自由心證之處置會考量犯行比例原則處以刪文、水桶、永久水桶及劣文等刑罰,懲 處刑度得由版主裁量解釋。 7-6 版主以自由心證管版時,得溯及溯及既往,唯處理方式僅能以刪文和水桶三天處置。 八、本版規立即生效,不溯及版規發佈前之文章 -- 如何嘴砲 反駁對方的重點──◢◣確實指出人家論點的錯誤性 ψQSWEET 駁斥────── 用引言指出對方錯誤或矛盾的地方( 優質論文) 在嘴砲王 相反的觀點──◢████◣列出相反的論點並以事實當證據( 辯論社) 應該出現 矛盾────◢██████◣列出相反的論點但不加以證實( 論壇) 的元素 攻擊態度◢████████◣質疑對方的態度和口氣 ( 匿名版) 人身攻擊偏見▄▄▄▄▄▄▄▄▄▄▄攻擊身份和能耐幹你娘( 小朋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8.7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sychiatry/M.1399513363.A.5B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