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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syDep (心理系助教) 看板: Psychology97
標題: [公告] 學則修改
時間: Fri Dec 17 17:59:32 2004
各位同學
以下公告一則學則修改事項
學則第四十八條(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令退學)第四點
原為:「同時在國內其他大學校院註冊入學者」
改為;「事先未經校方同意,同時在其他校院註冊就讀者」
第七十五條(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令退學)第九點
原為:「同時在本校各學系學士學位班或國內其他大學校院
註冊入學者」
改為;「事先未經校方同意,同時在其他校院註冊就讀者」
助教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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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62.21
※ 編輯: PsyDep 來自: 140.112.62.21 (01/07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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