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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師法的通過,表面上是強化了心理專業的角色,但是就我們這些實務 者的觀點來看,那根本就是一個災難,而且不是我們的災難,而是心理系所畢 業生的災難。心理師法是心理師專業建立的最大阻礙,理由有幾個: 第一、心理師法過度限縮報考資格。成為全台灣第一個需要研究所才能考 的專業,而且還限定要輔導組才可以。這結果等於是強化心理人的內鬨。總和 結果就是:即便行政院開放三年特考,但是心理師人數還是會不足。心理師人 數不足會帶來競爭力的衰退。你人數不足、資源不夠、同業忌妒,天不時地不 利人不和,根本無法組成行政力的壓力團體。對外,要面對醫界霸權,還要面 對許多改了個名字繼續經營的「心理工作者」,這已經註定這個團體的弱勢。 這現象從健保局的幾付可以看出來:一樣是心理治療,健保局幾付給精神科醫 師的費用,是臨床心理師的十幾倍,更糟糕的是,臨床心理師的心理治療,無 法單獨申報費用,必須經過精神科醫師的簽名同意,才能申請費用。倘若這現 象是長久以來就如此,那我們還可以歸咎於醫界傳統權威角色,但偏偏這規定 是在這兩年定的!你認為心理治療界的大老會不知道?他們不會不滿?露骨 一點來說,早就為此吵過了,兩者價差,就是他們與精神醫學界大老交鋒之後 ,敗下陣來的結果。但是,有了心理師法之後,心理師人數擴增速度一定快不 到哪裡去,人數不足,選票就不夠,在民主社會中,很難要到資源。這場仗, 我很悲觀的預期,會連戰連敗。 第二、心理師法存在著一個內部的法律結構問題。心理師法是法律等級, 屬於一般規範,但是必須受到基本規範的憲法管理。倘若經過違憲,那將會自 動失效。不知道哪個人膽子大到規定心理師必須是研究所才能考的?這會讓心 理師法面對風險──因為所有專業:從律師、法官、檢察官、醫師、建築師、 會計師等等,沒有一個是研究所才能考的。而且,研究所的成立宗旨是為了研 究(不管實際是怎樣,至少名目上是如此),而臨床心理師是實務工作。將一 個實務工作限制給研究人員才能考,將會侵犯到憲法所保障的人民工作權。 本來,各種專業證照都是一種對於人民工作權的限制,沒有醫師資格的不能 行醫。這看似天經地義,但是這可是憲法上保留的條款所貢獻的,那就是:只 有在為了促進社會福祉等四種狀態底下,政府才能立法限制人民工作權。也就 是說:原則上,政府不能限制,只有在「增進社會福祉」底下,才能例外的立 法設置「專業證照」。但是心理師法是規定研究所畢業生才能考實務工作。這 就變成了一個憲法位階上具有爭議性的課題:倘若我們承認大學教育是有意 義的,那我們就得承認大學畢業生有實務能力;倘若大學畢業生進入研究所, 那我們就要認為他是要走研究路線的。那為什麼要將「實務工作」保留給「研 究工作者」?這符合「促進社會福祉」的憲法原則嗎?至少,這會引發兩個爭議: 第一、為什麼具有實務工作能力者的心理系畢業生不能考心理師?第二、讓研 究工作者來考實務工作,想從事實務工作者自然不得不進入研究所就讀,但其 心真的是要研究嗎?讓沒有研究意願的人進入研究所,是否會危及研究品質? 這兩點是無法自圓其說的。一旦這樣的規定不能「增進社會福祉」,一旦經過 大法官會議,萬一宣佈心理師法違憲,那麼心理師法就要立即失效。那請問: 已經考過的人怎麼辦? 沒有錯,沒人知道大法官會怎麼想,但是我們也許可以推論:大法官會依 據社會對於專業證照的考核常規、世界各國慣例來判斷。萬一沒有一個地方類 似台灣的心理師法,那大法官的裁判,恐怕就不利心理師法了。 這個法律危機,行政機關豈有不知道的道理?那我們就來同理行政機關? 衛生署官員會樂見心理師法失效,然後考過的學生去抗議嗎?他們當然不願 意。他們希望一切無事,好官我自為之。但是,誰能啟動大法官的違憲審查? 在常規底下,困難度非常高,但在一個情形下,是很容易的,那就是人民遭遇 到行政機關的干預,而一切救濟方式都無法奏效時,倘若人民認為適用法條有 問題,是可以請求釋憲的。這等於就是說:衛生署只要嚴格執行心理師法,那 早晚就會遇到有人提出釋憲,萬一成功,考過心理師的人會罵誰?當然是衛 生署。而衛生署要不要負擔國家賠償的責任?有哪一個官員喜歡這樣? 這就是心理師法的第三個困境:朝小野大。不管是生命線、張老師、觀音 線、精神科等等,勢力都比人單力薄的心理師強大太多。主管機關要是嚴格管 理,你看會不會有人去打行政訴訟?會不會有人去釋憲?官員比較關心自己的 官位?還是關心心理師到底要設定什麼資格怎樣才對? 這就是一個錯誤的立法,害得行政機關窒礙難行的結果。當時衛生署提出 了三年緩衝期的說法。我非常訝異的發現:竟然絕大多數的心理工作者相信這 種荒誕不稽的說法! 心理師法第六十四條已經明文規定:本法自公佈日實施。而總統也於中華 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華總一義字第 9000224650號公布。行政機關是無 權改變實施日期的,換言之,心理師法根本沒有三年寬限期這種說法。三年寬 限期,只是合理化行政機關的消極作為而已。也許,以後可能還會有個五年寬 限期也說不定? 所以,答案已經很明顯,沒人願意實際執行。當然,臨床心理師與諮商心 理師自然可以聯合起來施壓,但是人數與勢力能跟張老師、各校輔導老師、生 命線、精神科對抗麼?另一種作法是用力檢舉,但是這又何嘗不是讓自己暴露 於風險當中?萬一遭到反擊,你猜,有誰會站在現有心理師法這邊?甚至連心 理系大學畢業生都不會站在這一邊。釋憲案會不會受理?釋憲結果會是怎樣? 當然沒有人能知道,但是,風險是絕對會升高了。萬一結果是讓心理師法該條 文立即失效,那結果會是怎樣?這張證照還有沒有意義? 階級意識的建立,確實是發展專業的重要步驟,但是,還是老話一句:有 容乃大。立了一個法來防堵自己人,我覺得到比較像是在搞分裂,而不像在建 立專業。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27.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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