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loriosa (Gibberellin)
看板Psychology98
標題[討論] 關於心師法#3篇
時間Mon Oct 10 22:39:29 2005
老實說,當我聽到呂旭立基金會的大老也被檢舉時,我相當的震驚。我看
到的是一群自以為正義使者的酷吏,無情的攻擊著心理治療界的前輩,還洋洋
得意。這副嘴臉,其實再次敲醒了我。
我長期以來,對於醫界的自尊自大感到不滿,我認為:當一個醫生,就要
有一個醫生的樣子。我也對心理師感到相當的同情,我看到一個專業人士,卻
在這樣的體制底下,遭到如此的扭曲。
但是心理師法通過之後,最荒謬的事情竟然發生了,當年被壓迫的人,轉
而露出猙獰的面孔,開始攻擊著同類。這叫人情何以堪?
心理師法的錯誤,合理化了攻擊者的邪念。所有學法律的人都很清楚,法
律不能解決人類的問題,人性的尊嚴,永遠要放在第一優位。倘若法律本身違
背了真理,那麼,我們若非釋憲,就是要在可能的裁量空間,盡量保護謹守真
理的人。
法律有形式意義與實質意義兩者。形式意義在於法條表面所規範者;實質
意義在於立法目的所要規範者。心理師法的實質意義,是要強化心理師的專
業,讓心理師能夠直起身來,意識到自己的專業,也意識到自己的道德,倘若
他想成為王者,他必須了解到寬容、接納與愛。
但是現狀卻讓我越來越失望。我從心理人的臉上看到了恐懼。是誰帶給這
些人恐懼的?這是心理師法的立法精神嗎?心理師法的立法精神究竟是要「提
升心理治療的品質」?還是要「讓每個心理工作者都必須通過那個考試」?
說的更直接一點:心理師立法的目的,究竟是要增加「每一位心理從業人
員的自信心、自尊心,自我認同,自我接納,讓他變得柔和,讓他能夠體恤這
人世間的悲苦心酸?」還是要讓「特定心理研究所的老師可以擴徵學生人數,
多賺點錢?還是提供考試院的社會角色?幫忙消化一點那些用不完的民脂民
膏?」
心理師是人嗎?倘若是,那難道沒有惻隱之心?面對一位在心理學界披荊
斬棘的前輩,即便他的治療技術很爛,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就像希波克拉提
斯的醫學見解全部被證明是錯誤的,全部!但是他依然是醫學之父,全球所有
醫師在跨入這個領域之刻,都必須向他致敬。因為他已經完成歷史任務。即便
他所有觀念都錯,但是他面對歷史,已經俯仰無愧!千年以下,出現過多少偉
大的醫師,沒有一位敢僭越他的偉大。
亞里斯多德的形上學,在現在的哲學系裡面,可以拿來當笑話談。但是,
有誰能否定亞里斯多德在哲學上的崇高地位?馬克思的唯物史觀,甚至引發共
產國家與民主國家的對立,幾乎要發生第三次世界大戰,但是,誰敢質疑馬克
斯在社會學上的地位?牛頓運動定律幾乎被愛因斯坦給幹掉了,但是愛因斯坦
敢嘲笑牛頓的價值嗎?尼采的超人觀,難道不是希特勒的民族優越性的發端
嗎?但是有人能貶低尼采的歷史地位嗎?
也許我們不要打高空,我們就回到現實的台灣。馬偕博士來台,奉獻一
生,老實說,他的醫術以現在眼光,實在爛得可以(我可以證明他沒取得專科
醫師執照)。但是有誰能褻瀆馬偕博士的歷史地位?鄭南榕自焚,要是他知
道今天的政局會變成這樣?他恐怕會悔不當初。但是,有誰能否認鄭南榕的
歷史地位?
一個人只要對他的歷史交代,而且無懼於歷史的洪流,讓所有現實的殘酷
刺入身上,但是堅持己見,他的存在,將會帶領後續者的進入。這樣,他的歷
史地位已經建立。已經無人可以褻瀆他。
任何一位在幾年前就願意投身於心理工作的人,無論他的技術如何?她的
情操與氣節,早已經不容任何褻瀆!
但是就在這兩天,我突然發現:竟然有人檢舉他沒有臨床心理師資格!我
想問的是:即便他不符合法律規定,但誰有臉去檢舉!
我很難想像:一個人,會毫不遲疑的利用法律的僵固性來攻擊曾經為這塊
領域披荊斬棘的前輩,這種人叫我很難相信:他們在將來自己執業的時候,會
遵守自己得專業倫理。我倒有點興趣,想動用一點關係,去把這些告密者的名
單給列出來,然後公告天下。
也許這些人只是佔了少數。但是,他們已經侮辱到整個心理師領域的名
譽。讓長輩彎腰去考試,讓其他工作者生活在被檢舉的恐懼當中,這樣就叫做「
維護心理治療的品質」?也許,我資訊太少了,我不知道:自從心理師法通過
之後,心理學界竟然會弄到如此風聲鶴唳?
其實,自認為依法行事的檢舉者,我倒樂見你直接把炮火指向醫療院所。
不要再折磨心理界同業。當然,這會是一場硬仗。醫療院所經過這幾年的醫療
訴訟頻傳,幾乎都已經特化出一定的法務部門,要來硬的,絕對沒問題。譬如說
,你一檢舉,它會找一小段文字,反控你毀謗罪;同時對主管機關訴願,但其
實已經在準備打行政訴訟了;然後等五個多月後,再找另外一段文字,再告你
一次毀謗罪。(毀謗罪是告訴乃論,只有六個月時效),但是分開告,是一種不
確定頻率、不確定強度的增強物,這有助於讓你加快習得無助。倘若你的告發
,涉及到刑事部份,到時候,再反告你誣告罪(那是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倘
若你被激怒,你所有憤怒的言語都會被錄影下來,再告你幾次毀謗罪。附帶民
事賠償個五千萬,順便再花個兩三千萬,假扣押你的所有財產與三分之一的收
入,這一切目的不是要告贏你,而是要讓你纏訟十幾年,瓦解你的人際支持網
絡、工作網絡、經濟網絡與人格強度。醫界之間是維持這種恐怖平衡的。就連
我這種小小的診所,都請了四位律師,隨時隨地為「依法行事」做準備。
如果「有志之士」認為依法行事非常重要,我很建議你去砲轟醫界。你可
以故意寫的「不針對特定人士」,但是搞法律的,也有本事把你的文字硬ㄠ成
「針對特定人士」。如果你願意纏訟十餘年,不斷跟地檢署、地院高院打交
道,妻離子散,家破人亡,不小心坐牢個三四年,還是堅持己見──那我會比
較敬佩你的精神。
要不然,你就還給心理治療界應有的雍容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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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Qmind: 請大家心平氣和的推喔.......^^ 10/10 23:01
推 EQmind:阿岡:妳不是要大家推這一篇嗎?怎麼只有我在推而你都沒推??? 10/12 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