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res (第一百零七天。)
標題[轉錄][討論] 抽學伴起口角互毆 台大班代被起訴
時間Tue Jan 10 21:06:22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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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討論] 抽學伴起口角互毆 台大班代被起訴
時間: Tue Jan 10 21:05:59 2006
作者: beek (酋長) 看板: AAAAAAAA
標題: [討論] 抽學伴起口角互毆 台大班代被起訴
時間: Tue Jan 10 20:48:19 2006
系上女生多的科系要注意了
抽學伴如果攜伴參加 帶去的有被告的危險喔
可是很奇怪的是:為何不是陳姓學生被告啊 攜伴參加才能預防危險啊
看來這年頭聯誼抽學伴要謹慎 跟自己班的同學多多聯誼吧
抽學伴起口角互毆 台大班代被起訴
2006-01-10 15:19/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台大某廖姓經濟系班代表,應同班王姓女同學之邀,陪同到學校附近的麥當勞
,與師大陳姓男學生商談校際聯誼事宜,由於陳生不滿王帶著男生來,與廖一言不
合衝突互毆,雙方負傷,但廖逾越告訴期未提控,台北地檢署偵結後,僅就陳提控
部分,依傷害罪將廖起訴。
這件因大一新鮮人舉辦「抽學伴」引發的傷害糾紛,發生於93年10月5日傍晚,
就讀台大的王姓女學生,上完國文課後,遇到廖姓班代表,王告訴班代,要到學校
側門對面的麥當勞地下室,與師大的陳姓同學「抽學伴」,希望廖能陪她一同前往
。
未料,陳見王攜伴前來,心生不快,要求廖先行離開,但廖不滿認為,要談校
際聯誼,不必用到一對一,雙方隨即發生口角,進而互毆,衝突間,陳生的手指、
大腿受有擦傷,手錶毀損,陳因此向警方報案。廖對陳所涉傷害部分,因已逾越告
訴期,並未提控,檢方調查後,依驗傷證明,及廖陳述有動手還擊等情,將廖提起
訴公訴。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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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ures:借轉謝謝!若不同意請告知,會刪除並且公告道歉!推 01/10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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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ures:沒想到抽學伴的問題還真多呢!班代辛苦了。^^ 01/10 21:06
推 snk2001:93年10月5日? 01/10 21:12
推 pkchenpsy:學伴明明都是公關去抽 我們何時有這福利了(酸) 01/10 21:42
推 ai4x06jack:你是說被扁的福利嗎?...那下次我幫你實現好了(握) 01/10 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