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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同站長之權限有所劃分 就本板板主(即法務站長)權限所及範圍查詢結果 ppfmOO與ppfm00之註冊資料中 姓名,身份證字號,住址,電子信箱,工作單位皆不相同 固無法憑此即斷定此兩帳號為不同人所註冊 但就所查得之資訊 亦無法認定為同一人重複註冊 如欲查詢進一步資料 因已超過法務站長權限範圍 可至SYSOP板詢問系統站長是否願意提供 相似帳號部分 必須區分兩種情形處理: 1.若與板主,小組長,或站長之帳號相似 致影響管理及其他使用者誤認時 站方將予以變更大小寫 2.若與一般使用者帳號相似 因不涉及公共秩序 必須由先註冊者提出申訴 站方才會於確定申訴者遭受影響後 予以變更大小寫 但以上規則只係針對站方變更帳號大小寫之處理 若各板主認為「即便是兩個人,但因帳號相似以致影響板面秩序重大」 並為必要之處分 則屬板主之權限 而受處分之使用者若有不服 得依一般申訴程序提出申訴 法務板工 PeterParke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78.204.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