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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booth信件騷擾部分 由於未能提出信件作為證據 不予受理 以後請注意證據保全 針對booth在硬體板之文章部分 其適當與否之認定屬板主優先事項 請先向板主提出 法務板工 PeterParke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78.204.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