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booth信件騷擾部分
由於未能提出信件作為證據
不予受理
以後請注意證據保全
針對booth在硬體板之文章部分
其適當與否之認定屬板主優先事項
請先向板主提出
法務板工 PeterParke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78.204.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