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看板規定及處分標準
原則上屬於板主決定權限
不需向本院探求標準何在
惟組長有認定所轄看板板規及處分是否合理之權限
因此倘板主不服組長之認定
可至本院提出申訴
此時應附上係爭板規,處分內容及組長判決
由本院進行審核
基於不告不理原則
除循上開申訴程序外
本院不會對於看板之規定或處分標準為任何意見表示
請申訴板主自行考慮是否正式提出申訴
法務板工 JasonBour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78.204.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