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兩造已對本案沒有其他要提出申辯的地方
那麼law版將會作出判決
請問兩位還有要補充的地方嗎
※ 引述《wetteland (立委拼過半臺灣有希望)》之銘言:
: ※ 引述《weller (weller)》之銘言:
: : 組務版已經判決,
: : 本人不服。
: : 我並沒有違反版規,也沒有惡意挑舋。
: : 請法務部給個公道。
: : 8.中國版友來討論很好,但是基于互相尊重的立場,
: : 凡是以暴力恐嚇、不尊重中華民國主體性者,永久水桶伺候。
: : 9.廢文條款。
: : 廢文連發,由板主審慎認定,水桶二周。
: : 詳見a-bian#10397號版主判決M文
: : 該版主判水桶之理由為:
: : 台灣遭遇天災,你支那人幸災樂禍,出言嘲諷,
: : 水桶2個月。
: : 但我說的是:冬天來台風。天怪,人更怪
: : 我要諷刺的是該派政黨的做法比老天還怪,令人可笑
: : 完全不是對天災幸災樂禍的意思
: : 我要幸災樂禍用得著找那麼個造不成損失的台風來幸嗎?
: :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 : 特此申訴
: 你的原文是如此
:
: 標題: 冬天來台風
: 時間: Sat Dec 4 13:11:14 2004
:
: 天怪,人更怪
: ^^^^^^^^^^^^
: 真是有意思呀
: ^^^^^^^^^^^^
: hiahia
: ^^^^^^
: ◆ From: 211.151.89.114
: 在臺灣遭遇有史以來第一個12月來的颱風....
: 你這種發言,加上
: 你是來自敵國的使用者,
: 我認為你這種發言是挑釁.....
: 符合水桶原則第8條部分的精神,而且我給你的期限只有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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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10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