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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大人您們好 我是開好書,7/14我在組務版遞出辭呈 當時smarttb1組長並未看到處理,隨後我自行d掉 且在就可版上說明了為何如此做的原因,當時我還是版主。 隨後我生病住院,該段時間只有兩次跟醫院請假回家且只有四小時,那時我還是版主, 然後在7/17我出院後,卻突然發現自己版權被拔掉了。 為何當日7/14看到並未處理,無法馬上對於此事做出回應,延致7/17才發生效力。 辭呈在受理前撤回,若非受到他人主導,怎會無法循法,產生效力。 且我收回辭職文後,smarttb1組長也並未做回應 在版面上已無完全任何公開的程序 就直接宣判,我合理懷疑站方的處理程序有瑕疵 若smarttb1組長已看到7/14辭職文章,為何當天不受理,反而過了多日才處理, 7/17發生效力。 質疑是否有人施以壓力,影響,致使smarttb1組長在毫無法據下做出不正確的判斷。 故,質疑smarttb1組長判斷受理權力有嫌隙。 引述 about_life板第3741篇spidermann文章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 在組務板發表自願辭職的文章,為意思表示之一種 又"發表文章"的性質應該是屬於非對話意思表示 依據民法第九十五條第一項 「非對話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通知達到相對人時,發生效力。 但撤回之通知,同時或先後到達者,不在此限」 也就是說,在板上發表了辭職的文章之後,就是意思表示發出的時刻, 而相對人(在這裡是smarttb1)上板看到了文章就是通知到達相對人。 然而,意思表示是可以撤回的,如果好書在smarttb1看到之前先D掉了文章 那可算是發了撤回的意思表示,並沒有所謂的"自願退位"而言。 拿smarttb1所舉的例子 「辭呈一旦交出去,若非受到慰留,怎麼會有自己收回去的道理?」 以上例子舉的並不貼切,本案的情況應該是 「辭呈已經交到負責人的桌上,但在負責人看到之前收回辭職信」 一般完全中立的負責人, 不管是嗣後聽到風聲或從監視錄影帶看到辭職信, 最多只是再詢問當事人是否有辭職的意願, 不會見獵心喜,直接請他走路。 組務這個行動可能有失中立,有欠周全,難免落人口實。 以上是以smarttb1並未即時看到opengoodbook PO在組務版的文章作基礎。 以上。勞煩了。 -- 珍珠是快樂,悲傷是奶茶 奶茶中竄流著珍珠,咀嚼了快樂,卻也摻和著悲傷 所以,沒有單純的快樂,也沒有絕對的悲傷 愛情就是這樣,就大口的,喝妳的珍珠奶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3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