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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YBELL3 (救救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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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判決] Pjack v. smarttb1 11/24/05 (生活娛樂館)
時間
Sat Nov 26 00:04:29 2005
判決主文:原告Pjack之申訴無理由,原處分仍為有效。 簡附理由: 板規制定屬板主權限,處分應依板規執行,惟文字長度屬技術性、細節性之事項, 為板主裁量範圍,除有明顯違規行為外,非小組長或本院所應管轄,smarttb1認定 無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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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0.19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