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tt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既然人數多連署通過,看版本來就可以成立 該小組長個人獨斷否決51人支持的連署案 是否有違民主?說難聽一點他憑什麼 當初該小組長不就憑藉PTT綠色優勢多數當上小組長的不是嗎? 而且他常在組務板說他現實很忙,沒時間管太政治群組 對阿他沒時間忙到對藍的檢舉視而不見,對綠的檢舉卻一一處理 忙到可以身兼兩板板主和政治群組組長 既然連署人數門檻已過,至少也可以給一個試閱的機會 既然他說的理由,就好像是選民選出了一個縣長, 但中央政府未經法律判決就說這個縣長有問題,退回去,重新選舉 這樣獨裁的判決,請問這樣合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73.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