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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YBELL3 (救救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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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抗告] 真是莫名其妙
時間
Sun Apr 23 00:22:32 2006
判決主文:原告LOPAN抗告無理由,裁定駁回。 簡附理由: 原告稱其名片檔未受系統刪除而受到一事二罰,惟查此二次裁罰之事由 雖均屬不當編輯使用名片檔,但個案事實中名片內容並不相同,顯非系 統未加刪除所致。此係就個案加以裁罰,並非原告所稱一事二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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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0.19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