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S_Service 看板]
作者: wilson1000 (瘋狂肌渴男的就好) 看板: S_Service
標題: 有幾點希望能釐清
時間: Mon Mar 5 03:23:26 2007
※ 引述《Saxon (make it better)》之銘言:
: 標題: Re: 法務站長您好
: 時間: Wed Feb 28 13:11:58 2007
:
: : 站長您好 不好意思 我可能沒問清楚
: : 那如果是當一個 ID 被水桶之後
: : 短時間之內迅速冒出一個相似度高且 IP 位址相同的 ID 在發文
: : 發的文沒有鬧板亂板之跡(發的文為正常文)
: : 且無違反任何板規與相關規定
: : 那板主可以做任何水桶或劣文等處份嗎?
: : 麻煩站長了 謝謝(麻煩您了)
:
: 不可以
由此可知浸水桶是對id 不對人 網路上的通則
請依法執行 執法者不要把自己的想法放前面了
MayDayLove想法是錯的
""認定水桶是針對"人",而不是針對"id"這個想法也沒有錯。""
這句話也是錯的
├ 四、註冊數量保護與限制
│
│ 1. 原則上,本站不限制註冊次數,但請同一人不要註冊超過 5 個帳號
│ 超過此合法數量者,該帳號之發表、文章資料、金錢等
│ 依然受到管理規則限制,但不受本站管理規則之保護
由此可知多帳號本來就是被允許的
申請流程:
由申請人於該事件所屬的組務板提出, 需詳述案件經過, 檢附各項證據文件,
並請當事人到案說明 (註二). 提出申請視同申請人願對該項檢舉負責.
該組務板直屬組長於審理後認定當事人不適用於一般板務行政懲處後, 可至
多重帳號板(Multi_ID)提出附議申請, 附議申請時亦需檢附前項所述文件.
提出附議申請視同附議人願對該項檢舉負責.
可見此'案件'為免洗鬧板等案件 而不是多id就可檢舉
故檢舉人有責任
★ m16 3/04 MayDayLove □ [公告] a55221 所有分身~~
MayDayLove濫用板主權力散佈他人資料已經違法 罪加一等
150 ˇHsinchu 新竹 ◎ 風城事務 終於把分身都抓出來了 40 MayDayLove/xie
又是一個濫用職權進行鬥爭的板主 連板名都改成這樣
究竟是誰對看板版面影響大? 是好鬥的鄉民和板主們
不過版面如何又怎樣?還不是鬥爭的理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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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12.111
※ 編輯: wilson1000 來自: 59.112.12.111 (03/05 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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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12.111
※ 編輯: wilson1000 來自: 59.112.12.111 (03/05 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