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dwinking (我是大雄)》之銘言:
: ※ 引述《tinjunsei (高雄[交]朋友)》之銘言:
: : 版主選擇性失明
: : 放棄吧
: 不是我不判,只是根據現在所蒐集的證據判不了
要怎樣才夠判 你直接一篇一篇証據回 告訴我哪裡判不了
證據已經堆積如山了 但都打不贏官官相護
: 第一,先聲明我不是要指名道姓說你如何如何,只是我從數個板裡面看到板友對你的評價
那就不要說如何如何和本案無關的話 謹守你的本分 不要做這些沒水準的攻擊
數個版? 請列舉版名
評價如何? 要不要列舉一下看看是哪位鄉民說了什麼? 看看板主有沒有縱容人身攻擊
數數看到底有幾個鄉民 佔了看板的人幾成
愛牽拖就負責舉證吧
: 你是怎樣的人我想我不必多說,相信你自己也心知肚明,如果不是因為你過去在幾個板
^^^^^^^^^^^^^^^^^^^^^^^^^^^^^^^^^^^^^^^^^^^^^^ pttlaw的水準就是這樣?
不懂得維護言論自由 凡事只會放大絕
我前面提出的澄清和反證本來就沒必要 更不用說pttlaw又是置若罔聞
"相信你自己也心知肚明"這種話pttlaw都還說的出口
光你這種斷案方式就就已經可以說判決無效了
: 大亂,我想名聲也不至於狼藉至此.我跟seniorhigh還有其他板主討論過,礙於系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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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少胡扯 和本案不相關又沒證據 可恥
你對ptt鄉民起鬨的能力全無了解 講明點 你太嫩被愚弄了
證據? 拿出說謊的版主名單
seniorhigh版主投票浸人水桶 偷浸人被警告 連群組長都說他不公
而且還是被告 不知道你提他說的空話有啥意義
: 功能,要查出很久很久以前刪掉的文章是有困難的,而其他板主也說了,你會把po過的
那是你們拖案的結果 該有的證據我都留在組版或pttlaw
看下文 你似乎是質疑我留下的證據 又要去追尋一些莫須有對我不利的證據是嗎?
: 文刪掉或是重新處理過,這在我們蒐證上原本就是一大考驗,還記得:"台大財金"討論
^^^^^^^^^^^^^^^^^^^^^^又是胡扯 我從不刪文 或是"重新處理"
"重新處理"還真是可恥的字眼
是哪個版主說的 顯然故意欺騙pttlaw
seniorhigh版主handicap曾在
一系列由aether982發表以wilson1000為標題 針對個人的文章中
對於我的回應以"沒營養"為由 浸我水桶 並刪除文章 使我無法申訴
若是你認為證據有問題 必然是版主刪文及謊言操弄的結果
絕不是來質疑檢舉者
你這種偏頗的態度根本不該審案了
: 串嗎?那是您過去的戰文,內文我想我就不必再贅述.過去到現在這一段時間我都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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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根本沒看到我po文 竟然可以直接說我po戰文???????????????
可恥 戰文何罪 啥叫戰文 是誰在戰誰 戰有何罪 虧你還是法律人
若有看到那篇文請提出證據 不是用不必再贅述的話搪塞假裝有看過
你的立場實在偏頗得可怕
: 在蒐證,如果結果出來是對你有利的,自然還你一個公道便是
我蒐了那麼多你都不回應 說的好像沒發生過一樣
倒是被告們啥都不用說 官官相護就贏了
: 第二,tinjunsei你也不必因為此案遲遲不判就到處去推文詆毀pttlaw的名聲吧,法務判案
我好端端到pttlaw提告 pttlaw不就證據審判
卻一直用莫須有的方式詆毀告訴人 不專業的程度實在驚人 先檢討自己吧
: 原本就會私底下和相關板主或是組務進行書信討論,事後有沒有處置基本上都在掌控
: 範圍內,特殊案件請不要妄自加入自己的判斷
是你妄自加入吧
"信你自己也心知肚明,如果不是因為你過去在幾個大亂,我想名聲也不至於狼藉至此"
跟你說沒有就沒有 不信的話你沒證據也請閉嘴
這些事也不該和本案有關
還名聲咧 沒跟你們求償名譽損害 毀謗而已 你以為你和那些版主有啥不同
要是連使用者基本的言論自由 和 版主的權力
孰輕孰重都不懂 確實還太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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