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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isFabulous ( )》之銘言: : ※ 引述《augustbear (RAOH)》之銘言: : : 「字數與稿費有出入」就直接等同「不當賺取 Ptt 幣」 : : 可以檢舉並直接判決對方以不正當方式獲取Ptt幣 : : 你的判決標準是這樣子沒錯吧? : : 如果是的話,我就沒有任何問題了。 : 首先,我說的是「明顯有出入」。 : 『「字數與稿費有出入」就直接等同「不當賺取 Ptt 幣」』是你的解讀。 「字數與稿費明顯有出入」就直接等同「不當賺取 Ptt 幣」我認為這解讀沒有問題。 「明顯有出入」有什麼能讓你們同仁接受的解釋嗎? 在你們同仁中根本沒有,即使是正常的編寫文章 都會被當成「利用系統瑕疵進行無意義內文之洗錢」 所以我的上述解讀並無不妥。 還是你們有什麼明文規定可以解釋這種情況, 但我相信根本沒有,一切就「局內同仁認為」。 : 我們從不草率結案,因為我們也清楚 Ptt 幣賺取不易, : 一個案子我們會翻查系統記錄及一切可得相關資料,才會做出判決。 : 而本案「稿費與字數明顯有出入」的情況,是我們會追查下去的情況之一ꄊ 一個月前的判決是用什麼結案? 難不成是用控告人說的不法程式結案 同樣我連收到通知都沒有。 : 確定有問題後,我們會寄信通知被檢舉人,請他/ 她說明, 我並無收到你的通知要求到案說明 : 若其解釋可為局內同仁所接受,則撤銷檢舉。 : 你第一次的違規情形,加上你的解釋,並不為局內同仁所接受, 如果我之前信中就算為行為解釋的話 我花時間編寫修改文章,所以才會造成稿費與字數明顯有出入 這解釋一樣是被你們局內同仁當成使用不當方式賺取Ptt幣結案不成 : 因此於前一月份的判決中對你做出懲處, : 並在違規紀錄上留下你的帳號。 : 至於你今天收到的罰單, : 我是依據職權,對於現行犯所開立。 : 一般而言我不會輕易開單, : 除非 1. 對方正明顯且大量以不正方式獲取 Ptt 幣, : 2. 對方於本局紀錄中有前科, : 我才會在發現 (或經由同仁/ 使用者舉報) 後對其開立罰單。 : 你的情況是第二項。 : 而且請你注意, : 對罰單、判決有疑問、不服,請直接至本板 PttLaw 提出; : 對金融局所行規範有疑問,請寄信給局內任一同仁,我們會為你說明。 : 但請注意用詞及態度, : 無論如何都不該寄信以嘲諷或其他方式使他人產生負面情緒。 : 以上是我的說明。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64.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