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主文:
本案 mayfirst 之申訴無理由,且本案件依照版務處理亦有其他結果,故法務不另
外再作處置。
判決理由:
首先針對申訴人 mayfirst 申訴之兩點,提出說明加以回應。
<1.無限期停權並撤除板主職務>
這個部份 mousepad 之判決中有說明,若 mayfirst 版主能夠於 OrixBuffalo 發表
道歉文章,則無限期停權並撤除版主的動作將不成立。 本案中雖然 mousepad 有點到部
份版友認為 mayfirst 之刪文處理是基於私怨而作為,但實際上 mousepad 之判決並沒有
因此而有另外加重,僅依據各版面上之相關證據要求 mayfirst 提出道歉聲明即可,因此
本法官認為此判決難謂不公。
<2.mousepad無故嚴重延宕判決,且處理時效已嚴重違反該版版規>
這點查該群組規範中關於處理時效之部分已於 2006年4月25日 由 okcool 提出公告
修正。
原「其他規定」中「申訴案件」規則第6條改為
6.小組長/群組長將於充分詢問兩造當事人並審閱相關文件完畢後
做出裁定並於組務板SportCenter板公告判決
此乃謂實際上版務判決時,可由版主認定其已充分了解案情之後,才作出判決。
根據體育群組事務版目前處理案件之情況來看,並沒有無故不判或是刻意拖延的情形,幾
乎所有案件都有版務著手處理,故應可認為 mousepad 沒有無故延遲判決之意思。
且查群組務版 mousepad 亦有對此提出說明,故不再贅述。
另外關於本案法官另有兩點提醒:
1.根據PTT站規中之板主權力義務規範第一條責任中之第四與第五項有明確指出,
(4) 板主有責任閱讀板主板,並詳加了解相關使用指令,關於這部分有疑問者
可在板主板中討論。
(5) 板主有責任定期閱讀該板所屬之群組的組務板、SYSOP、公佈板,若是遇到無
法解決之問題,需報請該看板所屬之小組長協助處理。
所以版主對於自己負責之相關版面,有義務要確實閱讀。這並無時效上或是遇到案件時
才必須前往閱讀的情形,而是必須盡可能隨時將重要公告閱讀之。
2.原則上關於判決時效這部份,本法官認為還是必須要有時效上的限制,但應採
<原則禁止,例外許可> 這樣的概念。也就是說原則上群組規範必須要定出判決時效
的規定,但可於後加上但書說明若處理時效超出規定,則判決受理人需提出說明。
如此一來對於站上使用者會較有保障,也可避免處理案件者無故拖延之情事發生。
若修改群組規之討論期間較長,建議可先以公告說明過渡期之替代處理方式,或是
採類似體育群組事務版之置底申告專線一般,給予使用者一個提醒與溝通的管道,
我想對於各群組中積案的情形能有所幫助,也能在站上規定尚不完備的情形中,讓使
用者感受到相對的尊重。
本案審查終結。
批踢踢法務 alan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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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lanmax 來自: 203.121.253.133 (03/22 12:37)
※ mousepad:轉錄至看板 Sportcenter 03/27 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