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解釋上下文的意思,
我看了。就是你解釋的方向,
也就是上一句是講人難說話,
緊接著的惡劣講的是事件。
惡劣專形容事件?這也是您的解釋(惡劣不能指人惡劣喔?)。
ok 啊! 您可以這樣解釋。我沒話說。
許多現實的法院實務,
也都有類似的抗辯,
這是您基本的權限。
不過提到我署名的 violation longbow2 這個例子,
這個不太能比,
那只是文章的署名。
惡劣是信件的署名?誰是惡劣?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六條第二款第一點: 內容有毀謗、侮辱、謾罵他人之情形。
因此我引了"侮辱"的法律解釋,
給您的判決書,
理由寫的是"辱罵",
其實講的就是侮辱謾罵。
站規不是沒有侮辱罪,
侮辱這件事本身已經符合了處罰的規定。
至於填寫罰單理由,
只是因為我們開罰單要開很多,
原則上會簡寫一些理由,統一開而已,
主要要看的是判決理由。
看您的判決書。
我們會著手討論討論的是,
關於這個標準,
他的放寬再放寬,
或是處罰的強度。
pttlaw 法官有權限判決您解除罰單,
等待法官判決就會解除。
至於我的補償您解除後就會收到。
※ 引述《rahtiger (小雪)》之銘言:
: ※ 引述《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之銘言:
: : 那就請來檢舉吧~
: : 他如果是說自己是素顔白痴,
: : 很清楚的是指的是自己,而不是模模糊糊的,
: : 那就很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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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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