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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我重新看了一下, 連結的部分似乎沒涉及買賣, 我會寫信給法務站長報告, 請站長考慮撤銷罰單。 ※ 引述《fotumbra (想像不出光的影子)》之銘言: : 1.申訴人ID: : fotumbra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者:站務警察 : (b)文章編號:文章代碼(AID): #1FeuQjzX (Violation) : 3.被申訴之判決︰ : fotumbra因亂發廣告信行為, : 違反本站站規,處以罰單處份,特此通知 : 4.不服理由︰ : a. a3939889在(Tech_Job)發表文章代碼(AID): #1FdfTTQ1 詢問一些少有人知之資訊, : 我只針對這事回一封站內信,他若想要這些的真正詳細資訊,可幫我找兩百多粉絲, : 我就特地花時間詳細打字說明回答他. : b.我只回a3939889公開文章之"一封"站內信,何來亂發之行為. : c.回信內容是他若想知道資訊,自己也要出一些力互相幫忙才行.我才回覆他. : 並不是廣告. :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二、其他違規行為: : (一)利用水球、交談或信件,從事下列行為者: : 2、未經本站許可,"散佈"帶有"廣告性質"之內容。 : a.一封信並無散佈. : b.回覆公開文章之相關內容,非廣告性質. : 6.可以告a3939889誣告或是恐嚇(恐嚇要檢舉一封並非廣告信的信)嗎? -- 若遇有水球、信件違規,請至 Violation 板檢舉 板主處置廣告推文違規,可至 ADer-Killer 板通報 歡迎光臨作家侯文詠的粉絲板 Yon 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7.191.233 ※ 編輯: longbow2 來自: 125.227.191.233 (05/07 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