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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1.申訴人ID:tuhsiaofu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peanuts8566 (b)文章編號:17939 3.被申訴之判決︰ 本人將 part-time 板之工作文轉錄至台南板,但未注意在轉錄後須將標題改為[交易] 故板主認定我違反交易文板,由於本人之前曾兩度PO相同物品,觸犯板規兩次, 這次判浸水桶3650天。(10 年也未免太狠) 4.不服理由︰ 我接受浸水桶的處分,但是要浸10年,未免也太誇張,一般人轉錄文章實在無法注意到 如牛毛般的板規,在浸水桶之前,或許可以先警告,我可以刪除, 沒想到卻直接浸水桶,而且時間還這麼長,真的是晴天霹靂,有點錯愕。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我不知道要去哪裡找證據,第三次違反板規就判10年水桶,很明顯地不符合比例原則, 之前因為重複 PO 交易文,被浸水桶,我可以理解, 但是轉錄工作相關文章,也有相關規定,只能說是我眼瞎,沒看到, 等到解禁,我大概也五十幾了,這跟坐牢沒什麼兩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4.15.83 ※ 編輯: tuhsiaofu 來自: 210.244.15.83 (02/19 00:29) ※ 編輯: tuhsiaofu 來自: 210.244.15.83 (02/19 0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