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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55555 信箱] 作者: P55555 (大仁)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勞資] 時間: Thu Mar 7 21:57:44 2013 事實經過: [請益] 員工不告知離職致生損害可要求損害賠償嗎 請問版上先進,我老闆要我修改一下目前公司內的勞動契約 因為之前有發生,員工沒有依照勞基法的規定,離職前必須先告知 查了法規,勞基法對於員工未預先告知離職,無罰則 所以面對這種情況,公司對勞工沒有皮條。 問題: 所以我想在這次修改的勞動契約內增加此一條文 (三)乙方須預告終止契約之責任義務: 1.乙方終止不定期勞動契約時,須依勞基法第十六條規定預告甲方。 2.乙方預告甲方終止契約後,須辦理職務交接、器材歸還、離職程序。 3.乙方違反預告期間或未經預告即逕行離職,為乙方違約事項,如因而導致甲方蒙受損害 ,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請問顏色這條款,可行嗎?有違反勞基法的規定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168.53
depravity:請貴老闆請法律顧問 03/07 22:03
depravity:妳薪水不是板友領的 = = 03/07 22:03
你可以選擇不答 我沒意見 我徵求熱心版友幫忙我不知道的法律 如果ptt版友有法律上問題 刑法 我知道的也會幫忙分享 你不願意幫忙回答就不用勞煩你推文了
ichbinryder:第18條就是你所謂的法律效果 03/07 22:12
你是說勞基法第18條嗎?
depravity:這是生活法律板 不是商業顧問板 也不是幫人免費工作板 03/07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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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hbinryder:勞基法第一條立法理由可資參照:是為了保障勞工而定 03/07 22:16
ichbinryder:勞工不經規定期間預告離職,僅喪失該期間工資及資遣費 03/07 22:17
alawyer:建議 貴公司找律師擔任法律顧問。 03/07 22:18
depravity:妳之前被告問私人問題 這是生活法律 所以我答了 03/07 22:19
ichbinryder:法律上的請求權利 03/07 22:19
depravity:你的工作 就別把板友當妳老板的法律顧問了(她沒付錢) 03/07 22:19
敬告depravity你可以選擇不答 我沒意見 我徵求熱心版友幫忙我不知道的法律 如果ptt版友有法律上問題 刑法 我知道的也會幫忙分享 你不願意幫忙回答就不用勞煩你推文了 ※ 編輯: P55555 來自: 61.227.168.53 (03/07 22:25)
Robbit1024:警告:勿指名挑釁 本文鎖文處理此議題不再繼續 03/07 23:01
※ 刪除原因: 看公告違反板規這是你的工作和生活法律無關 ※ Deleted by: Robbit1024 (220.136.191.226) 03/09/2013 13:27:01 劣文原因: 劣文退回(違反板規)[勞資] 員工不告知離職致生損害可要求損害賠償嗎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P55555 (61.227.173.117), 時間: 03/14/2013 20:52:46 P55555:轉錄至看板 Violation 04/05 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