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tt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我告訴你,你一天不證明我簽名檔確實違規, 我就繼續用! 你有種就繼續栽贓我沒關係! ※ 引述《amateratha (保險的小朱)》之銘言: : 然後呢?! : 叫他舉證啊! : 他有證明這些字原封不動都是他寫的嗎? : 你根本是片面聽信他的鬼扯罷了! : ※ 引述《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之銘言: : : 你的簽名檔自己寫: : : BY 在法院答辯狀中狡辯的ptt.cc保險版版主、商業週刊專欄作家Leepofeng : : 而檢舉人就是 Leepofeng . -- 任何人在匿名討論區中提到自己的姓名,不代表他人就可以不經同意提及, 就像是我拿出一張鈔票,別人看到了不代表就可以不告而取,那是偷竊行為。 BY 在法庭上如此狡辯的ptt.cc保險版版主、商業週刊專欄作家Leepofeng 喔~原來以別人公開的姓名稱呼他,叫做偷竊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212.24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ttLaw/M.1413013402.A.D6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