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irestu ()》之銘言:
該案件已審理完畢,
不會重新處理。
判決文後申訴人的文章,
將予刪除。
若申訴人繼續發文爭執,
我只好將您後續的文章繼續刪除,
並處以本板停止發文《水桶》一個月,
及罰單一張。
請留意,
本板為本站法務部唯一的申訴看板,
遭本板處分恐難有再救濟管道。
法務 longbo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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