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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ttLegist2 信箱]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看板: car 標題: [問題] 請問這樣是不是構成刑事毀損? 時間: Tue Sep 25 22:26:02 2018 想請問大家這樣是不是構成刑事毀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先分享一個我自己的經驗,也是在新市 我車子停在路邊,一輛車停在我前面,貼著我的車頭(照片影片已經刪除....) 當下我請警察來,警察也覺得誇張,聯絡車主來以後,車主很阿莎力的說願意賠 警察問我願不願意和解,我就說"如果他願意賠、恢復原狀,我就和解OK阿" 當下用眼睛看,有擦傷,但因為對車子不熟,所以沒注意到車牌後面有凹下去 對方就覺得用蠟打一打就沒事的東西,何必再找警察來 還好我當下有說"我這是保固內的車,會回原廠處理,由原廠報價,你去付錢" 後來我去原廠處理,原廠說車牌後面的鐵凹進去了,整個估下來要15xxx 我聽到價格覺得有點傻眼,沒想到這麼高,就打電話請對方來原廠看看 對方要求我去他認識的廠商那邊處理就好,覺得我根本詐騙,還掛我電話 再打電話去,他就嗆我說反正他就不甩我,看我能怎樣,且我在警察面前都說要和解了 再掛我一次電話 當晚我就去警局告民事 + 刑事 警察跟我說刑事毀損不能告,因為他不是故意的 我就跟警察說,是不是故意的,請對方去跟檢察官說,跟我說沒用 台南法院前面開車撞死律師、撞傷前妻的那個殺人犯,他也說自己不是故意的阿 這年頭犯罪的都會說自己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會這樣停車? 而且對方根本不接我電話,無意處理,我更能認為是故意的,所以堅持要告 警察在我提告前,又打了通電話問對方要不要出來處理,說明了情況 如果不處理,那就走程序 10分鐘,10分鐘不到,對方從新化趕到新市分駐所,付錢簽和解書 其實我還是可以告啦 處理事情的時間、精神、留車修理造成沒車用的代價,其實都可以求償的 不過南部就是以和為貴,所以就自認倒楣算了 如果有再下一次,一定告到底
demo68: 照片影片已刪除? 09/25 22:32
jyekid: 堅決提告故意毀損 讓檢察官判斷無誤 鴿子的話參考就好 09/25 22:40
ko74652: 你可以去提告啊,但很高機率不起訴,無明確證據指出對方 09/25 22:42
ko74652: 故意 09/25 22:43
事主不是我,我也覺得沒有故意
windowdoor: 警察也知道你在以刑逼民而已...當然勸你簡單解決 09/25 22:44
mtg0921: 這情況毀損很難成立的 09/25 22:52
s75830: 刑事毀損要成立也要有動機才行,根本無法成立 09/25 22:57
sanshin: 肯定告失敗 09/25 23:33
saitou68201: 9/21才問過,今天又問一篇,洗文章? 09/25 23:48
saitou68201: 我就在想說這內容有夠眼熟,a一下ID果然不意外 09/25 23:49
他說原來我po的文刪去很多事實,造成其他人判讀錯誤, 所以直接轉原文讓大家評論有沒有構成刑事毀損的可能性。
snowfish104: 問幾次?要不要承認你就是你朋友?講不聽欸 09/25 23:53
講不聽的不是我呀,下面有他的回應,
marx0126: 毀損不罰過失 民事自己告吧 09/26 00:05
home7436435: 那麼想告為什麼要和解 直接告就好了 09/26 01:40
imega: 你原告要舉證對方是故意的,懂不懂啊? 09/26 02:06
a27588679: 要問幾次?鬼打牆逆? 09/26 04:59
他就說我隱匿很多事實,造成大家解讀錯誤
pondexter: 你朋友就是你,是要po幾篇? 09/26 07:21
不是 貼一下朋友在他版回應: → spmark: 樓上,舉證不是問題唷,有裝監視器,有保留證據的呢 09/21 22:46 → spmark: 另外阿,這是發生在私人土地的道路上 09/21 22:47 噓 spmark: 千萬不要急著回阿,你還不知道停車的位置周遭長甚麼樣子 09/21 22:52 噓 spmark: 是阿,不罰過失阿,這狗都知道 09/22 10:40 → spmark: 所以說沒有充分資訊,真的不要下定論 09/22 10:40 → spmark: 除了我要提告時的員警外,每個人都說是故意的呢 09/22 10:42 → spmark: 包含一開始來處理的三個員警,真的沒看過現場,就閉嘴 09/22 10:42 → spmark: 刑事就看我如何主張,民事就看索賠多少而已 09/22 10:43 噓 spmark: 歡迎來重現一次,讓我告告看就行 09/23 01:17 → spmark: 現場看到大家反應的是我、錄影的是我,你是在猜啥? → spmark: 你以為檢察官法官都腦袋灌漿,認為資訊不充分不會多問的嗎 09/25 16:58 ※ 編輯: jaj12377 (61.227.97.114), 09/26/2018 07:45:46
skyliu: .......當個板 09/26 11:28
kenhsu28: 毀損只罰故意,乖乖走民事很難嗎? 09/26 11:34
※ Deleted by: jaj12377 (61.227.97.114) 09/26/2018 12:32:0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PttLegist2 (118.171.167.33), 10/21/2018 23:5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