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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LD (喔喔....)》之銘言: : ※ 引述《crossbird (雌雄同體陰陽師)》之銘言: : : 大豆的法律應該唸得不錯才是,不過你倒是沒搞清楚一些事. : 應該?? : 看來對權威的盲從是某些人的人格特質 其實我也沒有說自己法律好啦。 所以說自己語氣太激動也是我的錯,不過原作者的比喻的確是不洽當就是了。 不過說大豆是某種「權威」,我也不知道該不該謝謝您的恭維。 : : 棒球板的板主編制上共有三位,之前僅有beek一位, : 所以是幾位? 誰管你編制不編制 : 爭議發生點版主就是只有一位 : 但重點是三位或一位嗎? 當然是重點,前面已經說過了, 依照法務部長、體育群組組長、棒球群組小組長以及個人的見解, 板務是板主的裁量權,因此板主自然得自由任命小板主。 但是板主的任命與決定是小組長的權限,小組長只是在法理上 委託板主在板上辦理其他兩位板主的投票而已。 當然板主宣稱他辦的投票是「副」板主, 偏偏棒球板只有三位正板主,沒有副板主。 所以為不存在的職位所辦理的投票自然不生效力。 PTT的板主向來是採複數制,大部分的功能性看板都有一個以上的板主。 而棒球板號稱PTT第一大板,自然並不例外。 當然,據我所知,台北市通常只有一個市長, 其實也不僅是台北市,每個市通常都是一個市長吧。 如果您知道哪個市有兩個、三個市長的話,那是我沒見識。 XD : : 既然都有人認為台北市長因為地方自治爭議而與中央槓上時,應該找司法院長, : 先問你,這件是跟本次爭議有什麼關係? : 這個版是法律常識版嗎? 是沒有什麼關係啊, 所以原作者基於什麼動機會提出這樣子的譬喻,大豆深感好奇。 : 原po有說司法院長釋憲嗎? : 人家是說是請教司法院長 : 釋憲當然是解決憲政爭議最後的一步 : 但誰告訴你就不能去請教司法院長? 差別只在後者沒有強制力 : 今天我和妳有法律上的紛爭 : 所以我們兩個去找個律師請教一下,請她給我們意見 : 這樣不行嗎???? : 一定要直接上法院打官司才可以? : 妳所謂的大豆(還是豆大? 還是大大??) : 一定要把解決憲政爭議限縮為只有唯一的一種手段-->大法官釋憲 : 倒是不知道哪家哪派的學說呢 如果對照PTT的最後救濟程序,個人以為原作者指的並非 「請教」,而是請求終局判決。 因為beek也不是「請教」於法務部長,不是嗎? XD -- 阿 基 豆 德 : 給 我 一 台 卡 車 , 我 就 可 以 移 動 蘿 莉 大豆剝落殼 http://www.wretch.twbbs.org/blog/HSUAN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37.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