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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nsy415 (詠竹)》之銘言: : ※ 引述《crossbird (雌雄同體陰陽師)》之銘言: : : 國家體育場的組規說得很清楚,板主不論是經過連署還是經由現任板主提名產生, : : 小組長都有最後的決定權,所以板主的選任是小組長的權限. : 我看到的重點是在這兩句。 : 請問是這樣的嗎? : 因為相關文章太多了,兩造(好幾造)說法出現在很多不同的板面, : 我都有在看,可是看太多有點被弄糊塗。 : 這兩句話的意思是任免板主的權限在小組長, : 我們(一般使用者)的連署或現任板主提名只供參考嗎? : 那連署為板主通過者,小組長可以不任命;罷免板主通過者,小組長可以不免除? 不,當然不是參考。原則上只要是經過票選或連署的流程,板主的新增和罷免 都會過,但是實際在PTT的歷史上有幾次例外。 例如某板連署一個新板主,該板在國家研究院(PTT開板最限制的地方) 然後被發現其實那些連署ID是某幾個人所弄出來的一堆分身ID。 或是例如本例,當然板主一開始就說他所進行的投票是「副板主」的投票, 但是,倘若板主今天是以「板主投票」的名義進行投票,我相信最後還是 會被擋下來,為什麼? 因為投票時間只花了一天,顯然不合理。 而如果板主搞清楚狀況,用板主投票,並且走完所有的程序,然後辦個一 星期左右的投票,那麼小組長根本沒有藉口和動機擋下這次投票。因為這 樣子的選舉符合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啊。 可是現在不是。 好,要補正的方法很簡單,就是重辦一次投票嘛。 今天徵選新板主的人選有些問題存在沒錯,而且想作「副板主」的人不見得 想作「板主」,但是只要重新確認候選人有無成為板主的意願,然後重新開 放期間合理的投票即可,小組長、業餘板板主、大豆都對些事跟beek說了, 但是beek不知道基於什麼理由堅決不肯接受,然後說人家打壓他。 而一天的投票期間合不合理? 我想法務部長、體育群組組長、棒球群組小組長 、大豆以及pttnewsport的連署是抱持著相同的看法的。 如果說,beek堅持一日和三日、五日一周都一樣,雖然說如果沒有參與bbs 一段期間的人可能不了解這個時間差的重要性,至少也知道絕大多數的板 主投票期間均設定在一周左右,這是bbs投票上普遍的慣例,而beek接下來 又說他要重新投一次為期一年的投票,為的是「考量春、夏、秋、冬」的 投票者,而且他不是為了諷刺而是認真的提出了這個主張。 我排不排斥,或是討不討厭beek是一回事,但是我相信一個缺乏(PTT)社會 通念的板友,即使不是個壞人,也決不能作棒球板板主,因為如果他的觀 念想法和大部分板友的想法並不相同,那麼棒球板上的糾紛將是可以預見的。 而我到現在還是搞不清楚為什麼不重新辦一次選舉,甚至是連當選人都同 意的情況下...... -- 「我從高中時代就沒有看到蘿莉不推倒的經驗, 如果有,那一定是御姐,但卻被判定是蘿莉。」 大豆剝落殼http://www.wretch.twbbs.org/blog/hsuan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37.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