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這個板的功能之一是讓任何一位使用者如果對於本站法務在Violation或PttLaw板
的判決有不同意見時,可以來這個板發表自己的看法。所以這個板是屬於公共論壇
性質,並非延續或重開Violation與PttLaw板案件爭議之處,更非對於本站法務判
決上訴之所(關於上訴相關規定請參照PttLaw板置底公告)。在這裡,原則上沒有
站方與使用者的區別,每個人都可以自由平等地提出自己的意見。既然是公共論壇
,所以沒有人可以強迫其他人一定要對自己的看法回應。因此,本站法務如果對於
使用者提出之看法認為有說明的必要,自然會表示意見。但基本上,並沒有「一定
要回應」的義務。因為這裡並不是判決場所,站方法務並不負澄清及闡明義務(關
於站方對於本板意見處理方式,一樣可以在PttLaw板置底公告中找到相關規定)。
所以請使用者先瞭解這個板的設立目的,在這裡站方並沒有「一定要對每一個問題
都提出說明」的義務。
第二.本站站務採多元分工方式,板務與法務基本上是獨立不互相隸屬與干涉的兩個部分
,屬於不同站長的權限。關於各看板的管理行為,包括板主的產生方式,在層級分
工間應如何規定,這些都是屬於板務事項,並非本站法務範圍所及,本站法務也並
不完全清楚板務的各項規定,除非其中有涉及法務事項。
第三.本站法務系統主要處理兩個區塊,一個是當使用者被板主處分而不服時,可以依層
級申訴管道相關規定提出申訴,最後走到PttLaw。另外一個是對於違規行為的檢舉
,也就是Violation板的主要管理事項。而「違反板務規定的行為」並不必然等同
於「法務認定的違規行為」。更精確地說,這兩者是完全不同層次的集合,它們
的目的與管制考量皆不相同。或許在某些特定案例中會有部分重疊,但這也只是因
為剛好某些違反板務規定的行為,同時滿足了法務違規行為的要件(關於構成法務
違規行為的要件,見下述),但並不代表「違反板務規定的行為,就是法務要處理
的違規行為」。至於違反某項板務規定,應該要如何處理或發生何種效果,此乃板
務站長及其授權對象之認定權限,本站法務無權干涉。
第四.關於違規行為的認定,本站法務已於「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中明訂。原則上要屬
於該規則所明確列舉的違規行為,本站法務才會給予處罰。當然為了避免規範不週
,所以還是留有概括認定的空間,讓法務可以對於非明確列舉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但這是少數。而且在認定非列舉之行為是否違規時,必須要符合下列兩個要件其
中之一:1.破壞本站(包含組,板)秩序以致影響其他使用者之使用權益。2.對其
他特定使用者造成重大權益受損。不符合這兩個要件之一,就不是法務認定的違規
行為。所以即使一個行為違反了本站的板務規定,只要這個行為都不滿足前述兩個
要件,就不是本站法務認定的違規行為。
第五.基於上述兩點,再回來看五月天這個案子。首先,關於五月天的板主該如何產生或
新增,是不是除了站方層級的板務規定之外,還要符合特別的組務或小組規定,而
違反這些板務規定的板主或小組長,會不會因此受到處分(例如取消或暫停職務)
,這些問題都是站方板務的權限範圍,並非法務權限,也不是法務關心的事項。
站在法務的立場以及基於法務的權限,只會去看「小組長為了慶祝五月天其中一個
團員的生日,而在獲得板主同意之後,讓五月天其中一個團員的ID成為生日當天的
板主之一」的這個行為是否滿足上述兩個構成違規行為的要件。而如Violation板
之判決所述,本站法務並不認為這樣的行為破壞了五月天板的秩序,也沒有影響到
其他板友使用五月天板的權益,當然更沒有對特定使用者造成重大權益受損。而判
決中所謂立意良善,是指被檢舉人並無破壞看板秩序之故意,而非指此種慶生方式
確為妥適。因為何種慶生方式方屬妥適亦本非本站法務所轄事項。至於小組長這個
新增板主的行為到底符不符合板務相關規定,對於法務在判斷是否違規上並不重要,
因為「板務規定不被違反」並不是本站法務要保護的利益。或許真的違反了,那
該如何處理以及小組長是不是要因此受到處分,這些都是板務站長或其授權者(如群
組長)的管轄範圍,本站法務並無干涉權限。
以上是站方法務對於本案涉及相關問題之說明。使用者若有不同看法,都歡迎繼續提出,
但再次提醒,這裡是讓大家發表己見的論壇空間,並非要求甚至強迫其他人一定要回應
或被說服的戰場。請使用者切勿誤認本板之設立目的及相關規定。
法務板工 JasonBourne
※ 引述《lovesucks (浪子)》之銘言:
: 原文引用如下:
: 請解釋何為"立意善良,不構成違規行為"
: 使用ptt這麼久,本人只知道要成為版主必需先至組務板申請
: 且經過該版原版主同意後任命之
: 此一規定並無針對任何人,而是很久以前就訂定出的規定
: 今日本人提出,也並不是針對任何人
: 而是對站方的執法態度和尺度及管理者所有權限提出疑問...
: 而"一日版主"其上任
: 違規點其一,該板並無提出任何申請
: 違規點其二,該人並無簽名且讓該版主公開同意
: 以上違規行為歷歷在目,何以"立意善良"??
: 愚人不懂其"善良"之意在哪??
: 再者慶祝生日,可用其他方式
: 為何要用此藐視站規且無任何實質意義的慶祝方式??
: 而站方甚至任其放任不管,其間是否有牽涉到失職部份??
: 如此站規任人踐踏,日後如何取信於人??日後是否站方仍要用這種"選擇性"執法的態度
: 請站方針對本人所提出的每一個疑問提出具說服力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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