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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emped (學習不理性發文中)》之銘言: : 1. 站方給予小組長的審核時間是否有一明確限制? : 三天? 一周? 一個月? 或是完全自由? 我們會在近期內(這一個禮拜內盡量和站方群討論後) 決定這樣的一個審核時間的範圍 真的很謝謝你提出一個重要的問題 如果能通過的話 會在ptt立法院中提出 : 2. 浸水桶的判決如果經過審核判定為版方錯誤 : 由於判水桶的懲楚無法追回 : 在審核期間對於使用者發言權益的損失已經造成 : 請問對於使用者是否會有任何補償措施? : 或是對於版方有任何的懲戒警告處理? 這也是我們要立法的地方 目前狀況是將管理權交由版主 遇有不滿則須交由小組長處理 最後再不行再送到PTTLAW版中 但如果處理不當而對版友發言權造成損害 我覺得可以立法要求版主為公開的道歉 而目前我也想知道的是 是否有管理版主及小組長及站務之法規範 可能也是這個寒假中立法的重要之處 : 3. 假如站方或是小組長所認可的審理期間為三個月或是半年 : 那麼使用者如果對於不同意其個案審理期間限制是否有任何管道投訴? 應該不會允許拖得那麼久 我希望時間大概可以是一個禮拜內 不曉得這樣子其他的站務及法務是否會覺得比較恰當 : 原文已寄信詢問小組長 : 因程序效率問題故同時於法務群組發問 : 謝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117.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