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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llykoi (莎莉.蔻依)》之銘言: : ※ 引述《nightmaresea (雲淡風清)》之銘言: : : 哦? : : 恕在下愚昧 : : 這個規章請問是在那邊?? : : NewBoard和BUZZ_THEATER都沒有找到 : : 能否告訴在下在那邊? : 在PttLaw看板的精華區 沒關係 那麼再來檢視規定: 。未特別規定者,以站上一般連署規定為之。 那既然視聽劇場連署理由那邊並沒有寫"理由不需確實填寫" 也就是說還是適用NewBoard版的規定 那麼這次豈不是違法? : : 那很好 : : 這次您尊重站規了嗎?? : : 怎麼行為一點也不像"尊重站規"? : 你覺得不尊重吧? : 站長群也認為保障多元化開板是正當行為 : 從過去就是這樣的 沒有特別規範 是嗎? 同上 違反站規就是尊重站規了嗎? 請別拿"尊重多元聲音"壓人 執法本來就是"法理情" 而不是"情理法" 閣下所言是"情理法"而非"法理情" : : 哦?是嗎? : : 那麼NewBoard版申請新版的地方是寫假的嗎?? : : "6. 達到有效連署是開版的最低標準,站長與小組長對於開版有最終的決定權 : : 可視情況決定開版與否" : : 也就是說站長還是有權決定是否開版 : : 如果沒有發現小組長失職就是站長的不對 : : 何謂"站長沒有干涉的權利"? : NewBoard版所開之看板多半由站長所開板, : 某些群組, 站長也擔任群組長開板, (例如本人擔任大專院校群組長) : 因此當下有站長可以決定開板, 但是若有小組長之群組, : 站長是不干涉開板行為的, 也就是有人管理, 站長無須去管理, : 這就是分級制度。 不干涉?? 那看到了違法卻不干涉 豈不是失職? : : 那這次事件您怎麼解釋?? : 我解釋很多次了, 沒有什麼特別想講的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