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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leasethink ()》之銘言: : 這是依照本版內關於組務對於版主內的管理權 : 就是停權一個月是種警告的手段 : 而非撤換版主的處分 : 但同時我們也有規定如果仍不理警告或依究不見改善 ^^^^^^^^^^^^^^^^^^^^^^^^^^^^^^^^^^^^^^^^^^^^^^ : 站長及組務得取消其版主之職位 : 這是類推適用站長對於看版的管理權而來 : 而小組長如果作出裁決而當事人不服 : 則可至PTTLAW版提出申訴 有沒有改善如何判定? 如果板上多數板友認為板主已經改善, 少數板友不服向小組長申訴, 於是小組長採信少數板友意見, 取消了板主職位, 還是依然由板主來法務板向貴單位爭的面紅耳赤嗎? 你們不覺得這樣是羞辱了一位多數人支持的板主嗎? 也同時羞辱了多數板友的意見, 礙於這種尷尬局面隨時有可能出現, 請問法務站長這種情況應該是怎樣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1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