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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onyDog (湯尼狗 (49er Taiwanese))》之銘言: : 負責法務的先進、大哥,小弟先給您跪安了。 : 我先說一下個人微不足道的淺見。 : 第一、本案事實上是還存有合法性爭議, : 因為到底小組長可不可以自己說自己有權拔除版主?目前並沒有明文。 : 第二、在這樣的情況下,我的申訴就被法院吃掉了。 : 然後被移到了這個「站規建議」的地方。這樣的處理不是很奇怪嗎? : 我說,小組長無權拔除版主, : 法院說「因為法院曾經拔除過版主,所以小組長是對的。 : 今天站規並沒有給小組長這個權力,而我的申訴又莫名其妙被不予受理, : 然後移到這個地方來等待安樂死的話,那麼這樣的救濟制度與法院的設置意義何在? : 如果要處理,應該在法院受理本案。 : 然後請一、修改站規;二、請先撤銷小組長之原處分。三、補行應行的程序。 : 所謂應行的程序是:請小組長諮詢站長,然後由站長出面表示意見將版主停權, 我也有遇到過這樣的案例 體育群組小組長mousepad就這樣擅自把我版主的位置拔除 然後自己當版主 後來經過抗議...自己又心虛的取消 組長okcool也沒有處罰他 這個案例的特殊是在於從發起人到小組長 組長 站長 法務站長 全是一卦的 站規適用性小於組規 甚至他們在當時胡亂新增一個選舉組規 這些都沒有規範 我也一度以為PTT雖是公家器具 其實卻是少數人的玩具 -- ▄▄▄▄▄▄▄▄▄▄▄▄▄▄▄▄▄▄▄▄▄▄ 有些時候,舊的比新的好.... 得到的要珍惜,失去的只能懷念....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6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