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nyDog (湯尼狗 (49er Taiwanese))》之銘言:
: 負責法務的先進、大哥,小弟先給您跪安了。
: 我先說一下個人微不足道的淺見。
: 第一、本案事實上是還存有合法性爭議,
: 因為到底小組長可不可以自己說自己有權拔除版主?目前並沒有明文。
: 第二、在這樣的情況下,我的申訴就被法院吃掉了。
: 然後被移到了這個「站規建議」的地方。這樣的處理不是很奇怪嗎?
: 我說,小組長無權拔除版主,
: 法院說「因為法院曾經拔除過版主,所以小組長是對的。
: 今天站規並沒有給小組長這個權力,而我的申訴又莫名其妙被不予受理,
: 然後移到這個地方來等待安樂死的話,那麼這樣的救濟制度與法院的設置意義何在?
: 如果要處理,應該在法院受理本案。
: 然後請一、修改站規;二、請先撤銷小組長之原處分。三、補行應行的程序。
: 所謂應行的程序是:請小組長諮詢站長,然後由站長出面表示意見將版主停權,
我也有遇到過這樣的案例
體育群組小組長mousepad就這樣擅自把我版主的位置拔除
然後自己當版主
後來經過抗議...自己又心虛的取消
組長okcool也沒有處罰他
這個案例的特殊是在於從發起人到小組長 組長 站長 法務站長
全是一卦的
站規適用性小於組規
甚至他們在當時胡亂新增一個選舉組規
這些都沒有規範
我也一度以為PTT雖是公家器具
其實卻是少數人的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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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時候,舊的比新的好.... ▌
得到的要珍惜,失去的只能懷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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