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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ngdream (;p)》之銘言: : ※ 引述《okcool (Susan說)》之銘言: : : 並不是以這個為主要判決依歸 : : 組務板的說明文也說明過了 : 請再回去看看您原本的判決文和說明文 : 其它的理由更是不具正當性 也更無法源依據! : PttLaw的板工對這些視若不見, 還硬要將申訴文移至此 實在讓人心灰意冷 : : 小組長本來就有拔除板主的權力 : 我記得那條法的最後是這樣的, "但需尊重大多數板友的意見而行" : : 從以前到現在都是如此 : : 不過這把刀相當銳利 : : 需要站務站長予以管制 : : 也因此在做這個判決的時候請示過其他人 (不予贅述) : : 而站務站長自然也會受到Ptt的監督 : : 我想這樣環環相扣下來 : : 應該沒有不妥的地方 : 『站務一家親, 使用者一邊站』 由您的立場看來, 自然沒有不妥的地方 看了這件事,只給兩句話就夠了 大站的基本是誠信於使用者 不要去挑戰使用者的言語 因為你們沒辦法掌握使用者 -- ptt2 按C 7 VC_CityHall 戀戀 Σ城鎮中心 政治經濟中心 72 joh 電機 ◎孟哲生活之家...小考多阿 1 jo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20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