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pyd (我愛飛碟(FM92.1))》之銘言:
: 一來曠日費時,(組長沒有權限去查詢每個使用者的連署資格是否合格)
請問組長沒有權限查的連署人資格是指那一部分?
上站次數跟發表過文章篇數應該很容易查吧?
費時是沒錯,可是誰叫規定要這樣定。
我的意思是說,如果小組長在執行上真的有困難,
與其定個實際上無法執行但看起來很好的規定,
還不如把規定修改到小組長能負荷,相信使用者對執法的爭議會少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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