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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ragonQuest (魚龍(yuhlong)的分身)》之銘言: : 其實 這個問題之前就想問了 之不過因為前陣子有幾個版吵得兇 : 怕被誤認為是針對該版而來 因此直到現在才提出 : 問題有兩個 : 一.版主被罷免的時候 是否還能指定版主?? : 依照一般規定現在版主的產生方式有兩個 1.選舉 2.直接指定 : 不過 問題是 當一個版主已經被連署罷免時 : 如果用直接指定的方式來產生該版版主 是否會有瓜田李下之嫌?? 選舉的時候,由現任版主直接欽點參與選舉人選,跟直接指定也沒兩樣。 : 所以 想請問一下 有沒有可能規定 : 當版主罷免的連署已經開始進行時 該當事人版主不能再申請增加版主?? 這個情況的案例,之前的法西斯版的版主選舉前就是了。 當時是站方在罷免結果確定之前,就同意增加由現任版主所指定的版主人選。 其原因是在罷免成立之前,現任版主仍具版主身份。 這個結果與前幾天我在視聽組務提問時,sallykoi站長的回答有些出入, 不知道是有改過還是?@_@ : 這樣類似的規定 事實上 這個爭議自以前就有過了 : 二.小組長兼任版主的問題 : 這也是一直存在的問題 有些看版 版主剛好就是該組的小組長 : 如果版友不服判決想要上告的時候 往往會遇到同一個人審同一個案子的情況 : 想請問一下 這樣的問題有沒有辦法解決?? : 能不能用 : 如該版版主與小組長為同一人時 可跳過組務 直接上訴至 pttlaw 現在不就是這樣?而且這種迴避的原則,應該現任的版主以上站務都能接受吧? : 或是類似的方式來處理?? 否則就會產生球員兼裁判的情況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19.92 ※ 編輯: escaflone 來自: 210.85.19.92 (02/06 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