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ttLawSu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對於本案判決我有一些質疑一點地方 判決的結果或許沒錯 但是理由很多地方需要討論 第一點 就"支那"之用詞是否為攻擊性之文字 判決者認定的標準是在哪裡? 是應該以社會一般大眾的標準來認定? 還是以被檢舉人個人立場認為是否具攻擊性來認定? 支那一詞目前在日本、台灣的使用狀況與中國大陸方面的使用狀況不同 在中國大陸方面連官方都強烈認定這個屬於攻擊中國之用詞 而在日本而言是長久以來慣用稱呼中國的字詞(音譯)只是後來被中國政府抗議以後 被要求不得以該字詞稱呼中國 就台灣而言 對支那這一詞在台灣其實沒有什麼特殊的情感 (對有大中國意識的人 可能有特殊的情感意義) 就整個社會整體的情勢而言 用"支那"代替"中國" 使用是個人言詞使用之喜好 無關有無攻擊性質 站方是否能否定這一群有特殊政治 立場而喜好使用"支那"來稱呼"中國"使用自己喜歡的文字來發表意見的權利。 還是應該依一般社會大眾對該詞之使用是否達到攻擊他人之結果來認定? 如果一般社會大眾認為"支那"="中國" 為何不能允許使用該詞來稱呼中國呢? 還是因為要維護在在政治立場中 對該詞有特殊情感的使用者感情之權利? 第二點 稱呼特定人為"支那人"是否屬於不實指控? 這點站方在判決中沒有說明 如果被檢舉人是因為覺得被戴紅帽子 被稱呼為"支那人"、中國人為不實指控 站方的判決理由根本就已經錯誤了 反之如果被檢舉人認為自己被稱呼作中國人非屬於不實指控 僅是對"支那人"一詞敏感,其實就需要回歸到上一段的討論,就我個人而言 我認為"支那人"這一詞僅屬於不尊重他人之言語 而不屬於攻擊性之言語 例如我身高不高 別人叫我"矮子或矮人" 這是屬於不尊重他人之言語還是攻擊性之言語 如果是後者我是不是以後對於這種使用不尊重他人的言語之水球或信件、文章、名片檔 、簽名檔、暱稱,我都可以要求站方作嚴格審理 第三點 本案的重點應該是被檢舉人稱為"支那人"為廢渣這一點 判決中忽略對這一點的描述,反而去對於有爭議之文字"支那"去做價值判斷是否不當? 當然廢渣是很明顯的罵人、侮辱人的話,但是您在判決書完全不去提到這一點 還是您認為罵特定人"廢渣"的嚴重程度 不如指稱特定人是"支那人"的侮辱程度高 還是您主觀上認為被稱為支那人(中國人)就是跟罵人是狗是貓一樣的侮辱人? 那您是不是把支那人(中國人)當作跟狗跟貓的地位一樣看待,這樣是否涉及歧視 特定民族的成分? -- 我時時迷戀著你綠色的制服 我痴痴喜歡著你金框的眼鏡 我深深疼愛著你長長的秀髮 妳那文靜又可人的臉龐,深深打動了我的心 我慢慢尋找著一個永遠不可能實現的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109.158 ※ 編輯: freeclouds 來自: 218.168.109.158 (02/27 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