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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Violation 看板] 作者: lawcloud (鄉民也不是好惹的) 看板: Violation 標題: Re: [檢舉] 張霸,又來了... 時間: Thu Apr 7 12:54:20 2005 ※ 引述《elieta (elieta)》之銘言: : 1.檢舉人:elieta : 2.檢舉對象: itis2 : 3.檢舉事由:一直貼文,妨礙閱讀 : 4.檢舉說明: 欸~他在各版上一直反覆、重複貼文,真的沒辦法嗎? : 5.證據:(請附上與案件事實相關之水球記錄,文章,看板判決等等,不得變造或偽造) : 4/06 itis2 □ [張爸]....今天醫生說:『他永遠醒不來』.... … : (butysalon? makeup?) 檢舉人之檢舉事由係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四)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 由於看板違規行為之處罰屬於由各板板主認定權與處分權之範圍 非本檢舉中心受理認定與處分之範圍 若檢舉人係檢舉 被檢舉人之Cross-post之行為 依據本站之"CrossPost管理規則" 本法務部門得依此規定有權認定與處罰 Cross-Post行為 惟本案之檢舉事由非屬於此 故本院 對此檢舉案 因不屬於本法務部門之管轄權限 而不予受理 承審法務 lawcloud 2005/04/07 -- 單戀是一種單獨行為<只要單方面意思表示,即可生效> 戀愛是一種契約行為<需要雙方面意思對立一致,才可> 結婚是一種合同行為<必須雙方面意思平行一致,即可> 因為從前單戀只要一個人的快樂,一個人的悲傷 戀愛是現在必須兩個人相愛,而結婚必須兩個人未來一起努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4.7.4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