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Violation 看板]
作者: lawcloud (鄉民也不是好惹的) 看板: Violation
標題: Re: [檢舉] 張霸,又來了...
時間: Thu Apr 7 12:54:20 2005
※ 引述《elieta (elieta)》之銘言:
: 1.檢舉人:elieta
: 2.檢舉對象: itis2
: 3.檢舉事由:一直貼文,妨礙閱讀
: 4.檢舉說明: 欸~他在各版上一直反覆、重複貼文,真的沒辦法嗎?
: 5.證據:(請附上與案件事實相關之水球記錄,文章,看板判決等等,不得變造或偽造)
: 4/06 itis2 □ [張爸]....今天醫生說:『他永遠醒不來』.... …
: (butysalon? makeup?)
檢舉人之檢舉事由係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四)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
由於看板違規行為之處罰屬於由各板板主認定權與處分權之範圍
非本檢舉中心受理認定與處分之範圍
若檢舉人係檢舉 被檢舉人之Cross-post之行為
依據本站之"CrossPost管理規則" 本法務部門得依此規定有權認定與處罰
Cross-Post行為 惟本案之檢舉事由非屬於此 故本院 對此檢舉案
因不屬於本法務部門之管轄權限 而不予受理
承審法務 lawcloud 2005/04/07
--
單戀是一種單獨行為<只要單方面意思表示,即可生效>
戀愛是一種契約行為<需要雙方面意思對立一致,才可>
結婚是一種合同行為<必須雙方面意思平行一致,即可>
因為從前單戀只要一個人的快樂,一個人的悲傷
戀愛是現在必須兩個人相愛,而結婚必須兩個人未來一起努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4.7.4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