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bbing (aaa)
看板PttLawSug
標題[問題] 上一篇
時間Thu Apr 7 19:57:28 2005
首先在Violation板上39、40、311三篇由前法務板工JasonBourne提到的
"張爸CP專用id一律直接砍除或永久停權並禁E-mail信箱"
這項處理方式是否還有效??
另一方面,關於CP的規定:
(四)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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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否只要不是商業廣告就無法直接以CP來進行處分??
那以後要檢舉不就要經五個板主連署後才算有效??
那以前的判決又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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