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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ttSysPolice (Ptt 系統警察)》之銘言: : 所謂的些許獎金,當然不能比被檢舉對象所違法洗來的錢還多啊! =.=" : 受檢舉人洗來的錢、及其全數帳號的錢,按照過去慣例,應會將之一切金錢歸零; : 若用分身犯規,再用原ID檢舉,再怎樣算都划不來,對吧? 不對。 一個是來源有問題,隨時可能被抓到的錢; 一個是來源沒問題的獎金。 前者要確定洗錢手段夠高,才保得住那些錢, 後者只要確定分身不被抓到就可以了。 兩者難易度不同應該很清楚。 -- ╭─────────────────────────╮ "To spell out the obvious is often to call it in question." -- Eric Hoffer ╰────────────◇ http://distract.org/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8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