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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PttLaw板和Violation板置底的「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十八條(申訴提出對象及順序) 依本規則第十二條提出申訴者,依下列各項規定提出: 一、對板主所為之認定或處分不服者,至該板所屬群組事務看版向小組長提出。無所屬 群組之看板至本站「法庭板」(PttLaw,於批踢踢兔及批踢踢參分別為Ptt2Law及 Ptt3Law)提出。 二、對小組長於群組事務版,或本站於「違規檢舉中心」之認定或處分不服者,於本站 「法庭版」提出。 應先向板主或小組長提出之申訴未提出而逕行提出於本站「法庭板」者,除有特殊情形 經本站認可外,不予受理。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簡明版: b.對「站方在Violation板」或「小組長在群組事務看板」的處分不服 => 到 PttLaw板(法院)提出申訴 然而,PttLaw板於「GunHam申訴a-bian板主jimmyduh(2005/2/1)案」後就再也沒有受理 過對「小組長在群組事務看板」處分不服的申訴案,並要求申訴人再向其上一級群組長 申訴。 經申訴人反應群組之上無上一級群組長後,則改要求申訴人至Board_Window板申訴,並 將申訴案轉至該板。然而,轉至該板的申訴案非但沒有獲得任何處理或回應,這個「板 務處理申訴違規事務處」最後還消失了。 問題:根據「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十八條,對「小組長在群組事務看板」處 分不服的申訴案可以直接到PttLaw板提出,且PttLaw板過去也曾多次受理類似的 申訴案,為何現在卻要求申訴人再向其上一級群組長申訴? 如果這是站方的新規定,「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最後的編輯日期是五月 十九日,也沒有對相關條文做出更改。且以「國家研究院」群組為例,小組長要 求政治群組相關申訴「全部」在PoliticLaw板提出,換句話說AboutBoards板和 PoliticLaw板是平行的,其上一級群組事務看板就是已經消失的Board_Window板 ,根本無法提出申訴,遍尋全站亦未見其他的行政看板群組部門。 請問站長,依照現行站規,對「國家研究院政治群組」小組長處分不服的申訴案 應該如何提出? 謝謝 -- 香蕉沒老二 小魚有阿瓜 明明就很緊 沒人騎小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