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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三次以上 個人認為應該開始設限該名板主之權限才對 例如說 將板友浸水桶的權限應限縮 減至三天等等 理由 事不過三 一次說不小心 失誤 沒關係 初犯在所難免 兩次說不小心 誤判 沒關係 再給一次原諒機會 第三次還誤判 就可以合理懷疑該板主適任與否? 因而予以觀察 故不能享有跟一般板主相同之權力 這是我個人一點點小小的建議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2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