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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ttLaw 看板] 作者: askmaster (北投溫泉不錯喔) 站內: PttLaw 標題: Re: [申訴] 扁版不當水桶以及劣文 時間: Fri Aug 26 02:35:31 2005 ※ 引述《askmaster (北投溫泉不錯喔)》之銘言: : 首先附上組務判決以及申訴管道說明 請DonaldLam法務查照 : 如有程序不合也請告知應該如何繼續申訴處理 謝謝 : PoliticLaw 595: : 作者 zoea (quit...) 看板 PoliticLaw : 標題 Re: [申訴] 扁版版主不當劣文永久水桶 : 時間 Wed Jun 8 23:32:24 2005 : ─────────────────────────────────────── : ※ 引述《askmaster (北投溫泉不錯喔)》之銘言: : : ※ 引述《zoea (quit...)》之銘言: : : : 組務所謂簽名檔之處理方法 僅為行政建議並非強制規定 : : : 劣文部份則不認為有明顯應介入之情況 : : : 以上兩部分不認為板主處理有什麼問題 : : : 公告唯一需要請板主說明的是 恐嚇部分 : : : 組務認為該部分 處理說明薄弱 : : : 請板主就恐嚇部分 於公告補正做出明確詳細說明 : : : 以供使用者釋疑 : : 謝謝 那麼請組務給在下一個明文說明 : : 因為PTTLAW常常不由分說的看到案件就打回組務 : : 是否讓我能以組務之判決文章前往pttlaw上訴劣文以及水桶過重之部分呢? : 目前因國家研究院制度尚未完備 : 所以組務只有小組長能處理 : 沒有所謂的群組長階段 : 目前也正在跟站務商討相關議題 : 在制度尚未完整建立前 : 請逕向pttlaw上訴 請問一下D法務 已經兩個月過去了 這個案件就算不合格要駁回也應該告知一聲吧 和前任法務相比 個人真的很不滿意你的處理態度 明顯申訴程序有誤的就高姿態兩句話駁回 準備資料齊全的就不予回應(即使需要補充資料或程序有誤也應該要告知一聲吧?) 請問法務一下 你現在除了到處引經據典退回案件申請 你有實際判決過任何案件嗎? 提醒你一下 版上一堆懸而未決的案件阿 所謂劣文不予判決的引用文章也是在劣文改制之前的站務發言 現在擺明了都引用組務的文章"請到PTTLAW申訴" 為何還能裝沒事混過整個暑假呢? 當初發文請教過前任法務一個案件的申訴期限 畢竟被浸水桶一個月已經是很嚴重了 個人認為一個案件申訴期為一個月並不過分 可是前任法務給我相當有魄力的答案 -- 一週 如今呢?? D法務你是要期末考或是高普考呢? 沒有熱忱接下這個位置就不要佔著XX不OO阿 請問一下D法務 你的案件申訴期限到底為一個月? 兩個月? 或是半年? 一年? 這個案件到底當時有沒有接受申訴? 如果程序不合理或是證據不足為何兩個月都沒有提出任何說明? 以上疑問 感謝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18.219.21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18.219.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