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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建議 版主有權限對言語偏激的版友舍劣文、水桶 但是 若版主也有相同的行為 但是 大家還不想罷免他 不知是否也可以有個懲處機制 譬如 提罷免案 要15票以上 那給版主劣文、或浸水桶 是否也可以連署15票以上就給版主劣文或浸水桶 可依此版經常性發文者的多寡來訂 譬如 連署的資格 在該版 開始連署前3個月 每十天(依版文多少而定)至少發一次討論文 而不是 恩 我贊成之類 就這些人的某個比例連署通過即生效 1/3? 以防文少的版 版主永遠不用被處罰 從沒參加過或相當少參與討論的版友若來連署 大家也不知道他是不是來鬧的鄉民 不管他贊成或反對 應該都不是此版版友所樂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