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odasu (大叔....)》之銘言:
: 有一個建議
: 版主有權限對言語偏激的版友舍劣文、水桶
: 但是 若版主也有相同的行為
: 但是 大家還不想罷免他
: 不知是否也可以有個懲處機制
: 譬如 提罷免案 要15票以上
: 那給版主劣文、或浸水桶 是否也可以連署15票以上就給版主劣文或浸水桶
: 可依此版經常性發文者的多寡來訂
: 譬如
: 連署的資格 在該版 開始連署前3個月 每十天(依版文多少而定)至少發一次討論文
: 而不是 恩 我贊成之類
: 就這些人的某個比例連署通過即生效 1/3?
: 以防文少的版 版主永遠不用被處罰
: 從沒參加過或相當少參與討論的版友若來連署 大家也不知道他是不是來鬧的鄉民
: 不管他贊成或反對 應該都不是此版版友所樂見
依照目前來說,您說的情形目前處理的方法,就是引用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六條 第一項 看板違規行為中的第八款
(八)板主管理看板或小組長管理群組時,違反本站關於板主及小組長權利義務及管理
之各項規定,或其他不當行為。
以板主自身在看板作出不當行為,向該組小組長提出檢舉,由小組長來行使懲戒權
,例如警告或是拔除板主權限等處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3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