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ttLawSu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HOLYBELL3 (救救孩子……)》之銘言: : ※ 引述《tcpip (一言堂 扁版版主)》之銘言: : : 哪就誠心請教這位站務 : : 為什麼要"原告"去向"被告" 要"告原告的証據"呢 ?? : : ( HOLY 站務要求 向被檢舉人frozenblue : : 或原審法務Haemoglobin取得判決所依證據後再行起訴。) : : 這證據當然是"各造"提"各造"的,這才對吧 : : 這原告要怎麼去向被告拿證據呢 ?? : : 這當然是由站務跟"各造"去要證據吧 : 原告對判決理由有異議而上訴,證據不足,受敗訴判決 ^^^^^^^^ 這意思不懂,指的是什麼? 法律用語還是小心使用才對 : 本院僅告知取得充分證據途徑,非謂因"原告未向被告請求證據"而敗訴 何謂"充分證據"呢 ? 原審的該證據並未知會"原告", 是否為"充分證據"無法辨別 : 原告認原判決有瑕疵,對己不生效力 : 一則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應負舉證責任 "原告"已經負了所能舉證的舉證責任 : 再則本院並不比原告有更易取得證據之途徑 貴院原本就有依據"兩造"所提證據作判決的義務 貴院是否比"原告"有更易取得"被告"證據之途徑 "原告"實在無法置評 : 故本院就此不負調查證據之責 那貴院就應就"原告"所提證據 逕行審理 關於"被告"的所作所為,"原告"只能就"原告"所知的盡告知義務 非"原告"所能舉的證據,自然不能要求"原告"提出 除非有證據證明"原告"所提證據不實 不然不應有因此項要求 而有證據不足之判決 : 另此非屬站規建議問題,若對舉證責任負擔有異議, : 請詳擬舉證責任相關規定,提出後供大眾討論 : 本討論串若繼續提出與站規建議無關之部分, : 將給予水桶處分 : 以上 : 法務站長HOLYBELL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4.13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