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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rechen (忙。)》之銘言: : ※ 引述《changtai (藍より青し)》之銘言: : : 剛好有一篇可以做例子 雖然不是新聞稿 : : allpost 11858 : : 價值1000 但看內文文字量應該不值那麼多 : : 應該是修改再修改的緣故? 這樣是否也算是洗錢呢? : 你都看出來他是修改再修改的了 檢舉人或法務也看得出來阿 : 問的有點奇怪 @@ 我說的是應該 只是我認為罷了 如果有其他檢舉人認為這樣就是洗錢勒? 而且這完全符合之前法務所提出的 "所發表文章之內容與所賺取之批幣顯不相當" 不是? 所以我想請問 遇到這樣的情況時 到底該怎麼認定? 是不是單憑所謂的"顯不相當"和"版旨"就能認定一切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3.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