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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injunsei (高雄[交]朋友)》之銘言: : 我想閣下似乎... : 恩該怎麼說 : 把版主的權限無限制上限了 : 就以現實生活來說好了 : 對法官的判決有所不服都可以上訴到二審三審了 : 何以針對版主的劣文沒有任何救濟管道 : 單以水桶而言組長尚有上訴空間 : 唯有劣文沒有 : 當初所持的理由為劣文不影響版友權利 : 但現在的劣文已經不能不謂對版友的權利沒有任何影響了 明明就有... 請參考PttLaw第829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01.105 ※ 編輯: bbbing 來自: 61.216.101.105 (04/14 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