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injunsei (高雄[交]朋友)》之銘言:
: 我想閣下似乎...
: 恩該怎麼說
: 把版主的權限無限制上限了
: 就以現實生活來說好了
: 對法官的判決有所不服都可以上訴到二審三審了
: 何以針對版主的劣文沒有任何救濟管道
: 單以水桶而言組長尚有上訴空間
: 唯有劣文沒有
: 當初所持的理由為劣文不影響版友權利
: 但現在的劣文已經不能不謂對版友的權利沒有任何影響了
明明就有...
請參考PttLaw第82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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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bbing 來自: 61.216.101.105 (04/14 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