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y (Transferers)
看板PttLawSug
標題Re: [問題] 群組長設立方式
時間Sat May 5 20:28:47 2007
群組長制度個人認為基本上是由板務站長層級延伸出來
(兼任站務職位者 ...當然也有些是小組長出身)
之前 PTTLaw 要管一堆申訴案件 現在少了不少
這樣本來也沒有什麼不好
但 PTTLaw 愈來愈少受理申訴 也導致站民的聲音無法上達
而小組長群組長若判決不合理 等到申訴到 PTTLaw 時使用者也累了
(都到第四個層級了 現實生活訴訟也才三審三級)
法院根本就被架空了 無法監督小組長群組長等
群組長若只有一人 根本就是全權決定
(而且不少小組長是由群組長代理)
因此應該要求各群組有二人以上的群組長
才可能真正發揮組務功能
而且目前小組長罷免機制太過薄弱
由板主提出罷免若因此被小組長撤職 根本無法制衡
因此應該增加由板友直接罷免的制度 門檻可定高一些
一兩百人都沒有關係 重點是要有這個管道
因為小組長也是站民常接觸到的管理階層 是該有個獨立制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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