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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組長制度個人認為基本上是由板務站長層級延伸出來 (兼任站務職位者 ...當然也有些是小組長出身) 之前 PTTLaw 要管一堆申訴案件 現在少了不少 這樣本來也沒有什麼不好 但 PTTLaw 愈來愈少受理申訴 也導致站民的聲音無法上達 而小組長群組長若判決不合理 等到申訴到 PTTLaw 時使用者也累了 (都到第四個層級了 現實生活訴訟也才三審三級)  法院根本就被架空了 無法監督小組長群組長等 群組長若只有一人 根本就是全權決定 (而且不少小組長是由群組長代理) 因此應該要求各群組有二人以上的群組長  才可能真正發揮組務功能 而且目前小組長罷免機制太過薄弱   由板主提出罷免若因此被小組長撤職 根本無法制衡 因此應該增加由板友直接罷免的制度 門檻可定高一些 一兩百人都沒有關係 重點是要有這個管道 因為小組長也是站民常接觸到的管理階層 是該有個獨立制衡機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23.91